
看到一则《解放日报》的报道:
《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独居老人需要精神慰藉。遗憾的是,许多独居老人的子女很少在精神上关心老人。有的子女将精神慰藉的义务推给社区,有的虽然定期回家探望老人,却往往“重形式,轻内容”。一位长期从事老年人工作的人士表示,人人都会变老,都会体会到亲情的重要性。希望子女们也能“换位思考”,站在父母的角度考虑一下,千万不要让父母在孤单中度过余生。
有的社区在做一些尝试。比如,从微薄的经费里,挤出一点钱,让独居老人的子女回家照顾父母;同时给子女发补贴。实行这一办法的社区,果然有子女愿意回去照顾父母了;这样既平息了左邻右舍的舆论,又挣到了钱,可谓一举两得。我看到电视上有一期节目,对此做法大加赞赏;似乎找到了拯救孤独父母那颗孤独的心的良药。然而,既然这种做法那么有效,后来怎么没有听到铺开来的动静呢?这当然还是一个钱字。每个社区的情况不完全一样,社区也有贫富之分;家家的子女如果都要用这种办法被引回去得话,那要用多少钱呀?再者说了,国家的钱都是纳税人的,难道一户人家的子女不回去看他的老爹老娘,要动用全体纳税人的钱,请他回去吗?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太表面化。孝顺关键还是要心到,子女本身不想回去,硬赶回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再说也不是长久的事。
我认为改变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关键是老年人传统观念的转变。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在欧美国家,年轻人一般毕业10年后才买房,而我国买房的不但大多是25岁到30岁刚毕业的年轻人,而且动辄就买大房子。有分析指出,现在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许多地方实际形成这样一种标准购房模式:首付由一方或双方父母来出,小两口承担按揭,其结果是:3个家庭或6个劳动力在共同供养1套房子。这使收入房价比彻底失去意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特征之一是未富先老,养老保障处于高度不健全状态,自我养老或家庭养老仍是未来养老主要模式。在此情况下,以现在的购房模式吸干老年自筹的养老金,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我曾经看过一个留学生讲的小故事。说一位德国老太太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子都结婚了,而且住得离她都不是太远。有一天,这个德国老太太要搬家,儿子没有一个回来的。老太太叫来了搬场公司,她说着,搬场公司搬着。她的邻居,那位中国留学生看到了,留学生觉得老太太的子女们都不来帮忙,老太太太可怜了。于是,留学生就给老太太递了一句话:“你今天搬家,怎么子女都不来帮你呀”?德国老太太没有理解这话的意思,而是不解地问:“我搬家为什么要让子女来帮忙呢”?留学生觉得很感慨。我想,如果中国有一位老太太要搬家的时候,子女都不回来,她会怎么想呢?可能这时如果有谁问她一句,她觉得可逮着诉苦的机会了,然后先是泪如雨下,再哭诉她的三个儿子是多么不好,她以前对三个儿子又是多么地好,末了的结论是,都是没良心的。再转折说,儿子未必不好,都是让媳妇教坏了。说完儿子说媳妇,说完媳妇说孙子,有那痛说革命家史的时间,搬场公司早搬完了。
我们的老人是不是可以学点那位德国老太太的心态,别活得那么沉重。社会的、社区的、居委的人们,已经想了很多办法了,子女不肯回来,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硬要他们回来,下一步只有等立法了之后,国家派人把子女们给绑回来。但如果老人很长寿得话,就会看到的,子女到老了以后,他所面临的问题是完全一样的。与其一代一代的哭诉和抱怨,不如一代一代地好好善待自己:适当的奉献,也适当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