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小“书”——天命
他生活在幸福中,但作为男人,他有着悲惨的命运。
我认识他是个偶然,不必要讲述认识的过程,也无关紧要,只是认识罢了。他的故事是别人告诉我的,自从知道他的故事后,每次和他交流,我始终睁着真诚的眼神,而内心,作为都长着“男根”的人,油然生出对他的同情。看外表能分辨人的美和丑,让内心可以感受善良和邪恶,而有些是看不到和感受不到的,比如被衣服遮挡和包裹的身体或许就是扭曲的,特别裤裆里的东西,简直不见天日,而又最能体现人的本色。他悲惨的命运,就因裤裆里玩意儿的无能。
在他三岁的时候,由于拽狗尾巴,惹怒了狗,狗转头一口咬在了他的小鸡鸡上,当时,他还穿着开裆裤,一个夏天的日子。
狗虽然被勒死,还剥了皮,而他躺在医院里近两个月,可怜的孩子,由于大人看护不周,让少不更事的他拽了狗尾巴,让狗畜生咬了他的命根子,在出院的前一天,医生说:做男人,就看他的造化了。
生活富足美满,因为日子过在春天里,如歌里所唱“这是一个春天……”四季如春啊!
他很牛逼的优秀,仪表堂堂,知识渊博,像人中豪杰,而在同龄人一个个告别单身,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他孤单的黯然神伤。
岁月不饶人,他求医问药,人家都说:“天命,天命呀!”
记得我曾看过的电影,知道太监,处于各种目的,为进宫里,把做男人的东西给阉了。在看到被阉割的刹那,作为旁观者,感觉天要塌了。被阉割的当事人,处于各种目的,倒并不在乎,或许还在为自己能成为一名太监沾沾自喜吧?有人选择自我阉割,扯着娘娘腔摇旗呐喊,虽然失去了男人的乐趣,姑不能去埋汰被阉割后的人失去了生活的情趣,因为是自我选择,“我愿意”,哪怕自作践,站着或蹲着撒尿,只要能尿出来,管什么样的姿势了。
他命根子的损伤,不是自我阉割,而要怪罪于狗咬,值得同情,以至于我现在一看到狗,就有用双手护裆的动作。狗东西,我对狗没有什么好感,虽然有很多人鼓噪地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狗无比忠诚、灵性,当然,有时候人不如狗,但畜生始终是畜生,所以就有了“狗日的”、“狗娘养的”、“狗杂种”、“狗眼看人低”、“狗腿子”。
因孤单,他时常半夜趴在窗户看城市里的万家灯火,别人灯火下的温馨而自己的凄惨,生个男儿身,却没有做男人的挺拔和硬朗,外表的高大威猛,裤裆里的家伙萎靡不振。他流了眼泪,朦胧地昂望星空,在心里喊:作孽呀!作孽呀!
如果不想到自己的命根子,他的生活无比幸福,衣食无忧,物质上是富裕的,精神上是富足的,他的人生似乎完美无缺,可惜,就是缺了。他的悲惨,就是他每天都会想自己的命根子,每次尿,每次想,精神被折磨,有段时间他完全颓废了,并让他思考:像他这样的人,活着的意义?
最终,他没有思考出个所以然。
听说,他最近疯了,见到狗就要砍,而看到花花绿绿的女人,他就害羞地躲避,他游荡在这个社会里,遇见他的人都背后议论,像人、像鬼、像神、像幽灵……
我记录这些,完全没有嘲讽他的意思,我只是在想,每个人的人生,有的捏在自己手里,有的被旁人左右。不管是自己,或受旁人的影响,而终归是自己,哪怕活着或死去,都不要被阉割,哪怕不小心被狗咬掉裤裆里的家伙,做不了男人,就做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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