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日记——说的倒好听
在我的理解中,打工的目的无外乎:赚钱养家户口;学些技术,有一技防身走遍天都不怕;为了理想,希望有个好的人生舞台。
赚钱养家户口,是打工的直接需求。而在打工的道路上寻找自己人生的舞台,是打工的最高境界。
理想谁都有,而在现实面前,只能苍白无力地去追求。
我们作为农民工,有别于其他打工群体。没有高的学历,没有高的素质,没有过硬的技术,没有好的人脉关系,只有一幅身子骨,骨子里的一身蛮力气。靠力气吃饭,是我们农民工的选择。我们农民工,多数人,打工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基本的需求——
赚钱养家,改善家庭生活。
在外打工,赚点钱,遇到各种事情,得过且过。作为我们农民工,没有想那么多权益的保护。打工给钱,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只认这个死理,很少想到各种权益的保障。打工权益,这也怪不得我们,作为农民工,我们能知道那么多吗?即便是知道,一般来讲,提出权益,丢失工作,很多事实都有验证。
对劳动合同的理解:
近几年,加大了对劳动合同的宣传,才使我们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打工给钱,需要劳动合同来保障,干什么活?怎么干?干多长时间?等等,都有规定,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虽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白搭。
知道了劳动合同,对我们农民工来说,是进步。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我们认为,只是个形式。认为是形式,别嘲笑我们觉悟低,因为事实告诉我们,签与不签,我们的劳动过程和报酬,没有多大改善。比如,我们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工资低、劳动时间长、没有安全保护、没有加班费、没有高温费……我门举着劳动合同去找老板,或去找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等,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可以吗?是可以,但要付出重新找工作的代价。重新找工作,而对于我们农民工,找工作的艰辛,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我说这些,不要不屑,用冠冕堂皇的话来教育我,或拿个别的事例反驳我,我说的确是事实。
劳动合同固然很好,如果政府部门不加大劳动监察,对于我们农民工,劳动合同就像我们最高的打工境界样,变成了空洞的理想。
很多时候,有人说,农民工素质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说这样话的人,是不知道农民工真正生存现状的。
对工会的理解: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们很多农民工,脑袋里没有工会这个概念的,工会是干什么的?对工会的职责和义务,根本就不知道。
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位工友在一起聊天,谈到工资里为什么要扣掉两块钱,找到人事部,人事部解释说交的工会费。交了工会费,而不知道工会是什么玩意儿,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我们农民工,一般进的都是私营企业。在建筑工地,根本就没有工会这个说法,而在工厂里,即便有工会组织,也形同虚设。在私营企业,从工会组织人员配置,就可以看出端倪。一般,为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在工厂里设立工会,由工厂老板指派一名亲信做工会主席,找几个听话的员工做工会代表,然后报到上级,就算成立了工会。
不是诋毁工会,很多私营工厂成立工会,就像小孩玩家家,玩给某些组织看的,某些组织也甘愿做睁眼瞎。
这样的工会,工会里的人即便不是老板的亲信,只要是在工厂里上班,拿老板的工资,就难以按工会的要求开展工作,有俗语:拿人家的东西,手短;吃人家的东西,嘴软。
这样的工会,当然也有成就感,为了老板的利益,可以摆平“刁工”(刁民改的)。
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解:
现在最流行的词语,就是“和谐”。
我们农民工普通话说的不标准,有时候也跟着时髦,把“和谐”说成了“喝血”。
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只有“和谐”,那里会“喝血”呢?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是我们的错。
人活着就要劳动,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和我们农民工样体力劳动,反正都是劳动。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有人会指出很多花样和名堂,说什么和谐是文化,和谐是传统,和谐是美德……其实,建立和谐的劳动,只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大家都遵守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不就是和谐吗?
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和谐。如果不按照劳动合同办事,大家都嘴上说和谐,“和谐”真要“喝血”了。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应该是建立在遵守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和谐”才算上了层次和档次。
“和谐”,看似高深的道理,其实用简单的话来说,就很明白。
2007年8月9日 写于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