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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误和口误

(2007-03-06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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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脸论道

文/白脸
    老同学的大酒楼隆重开张,请了我们一帮朋友前去捧场。酒过三巡,大家正在热烈的讨论服务小姐的制服是搞成沙滩泳装还是古装的时候,厨师长快步走进包间,在老板的旁边耳语了几句。老板听罢接过一张单字皱着眉头看了看,然后递给我。我一看,单子上头一道菜赫然写着:“红烧鬼子”。老板说:“这个顾客心情可以理解,咱们听着也解气,可现在酒楼里没这道菜啊!”我说你亲自过去瞧瞧,别是来捣乱的。有事儿招呼一声,反正哥几个好久没活动活动了。不一会儿,老板笑容满面的回来,进门就说:“嗨,服务员写错了,人家点得是红烧兔子。”
    其实这种因为笔误闹的笑话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前两天在网上看过一个比较经典的:老师批阅小明的作文,发现其中有这么一句“我爸爸的蛋上增添了许多皱纹。”老师勃然大怒,心想介不是公开耍流氓吗?于是就把小明的爸爸叫到学校。小明他爸看过作文后满脸通红,尴尬地说:“对不起,老师,我们家小明写东西爱丢字,那句话其实是‘脸蛋上增添了许多皱纹’”。
    至于口误则更多更普遍。先不要说咱普通人,就连那些靠讲话吃饭的主持人也难逃此劫。有一个地方台的女主持人,在播报每日新闻的时候,愣是播道:“歹徒打伤我一百一十名公安干警,夺路而逃。”当时电视机前的观众都惊了,心想:这是什么歹徒这么厉害?打伤100多警察!武林高手吗?后来才知道,其实主持人手里的稿子写的是“打伤我110公安干警,夺路而逃”。当然,这也不能太怪她,一时口误,在所难免。
    中央台的主持人张泽群,在主持“青歌赛”时自己爆料:有次他主持一个歌唱比赛,当选手唱完等着打分时,他一本正经地冲着评委席说道“请台下选手给评委打分”。说完,全场爆笑。
    所以,我个人倒觉得,只要没犯什么原则性错误;没造成什么重大损失,偶尔笔误、口误一下还是挺好的,最起码给咱们原本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不少乐趣,带来了久违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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