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大姐的老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的早晨,在吃完两根油条喝完一碗豆汁之后,甜蜜地跟大姐吻别,从此音信皆无,再也没有回来过。当时可给大姐急坏了,又是报警又是刊登寻人启事。别人问起来她还不知道怎么说。也是,你说他活着呢?生没见人。你说他死了吧?死又没见尸体。这一晃儿就是七八年。现在可好了,如果有人再问起当年的事,大姐准会乐呵呵地告诉你:我们家那死鬼人呀,人间蒸发啦!
我有一哥们,把人间蒸发这一现象演绎得是淋漓尽致。千禧年的时候,他来找我借钱,也不多,一千。我说你什么时候还?他说下星期,最多超不过下下星期,谁不还谁妈是鸡!我听他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能说什么。自他拿钱走了以后,一连七八个月,再没见到影儿。打他手机,永远关机。打他家里,永远没人接。问谁谁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心说为了一千块钱你至于吗?
八个月之后再见到他,小头倍儿齐,皮鞋锃亮,开着一辆大别克,神气活现。跟我这儿一通嘘寒问暖,但那一千块钱的事却是只字不提。我这人脸皮薄,别人不提我也不好意思问,心想人家可能是真给忙忘了。没几天听说他管我另一发小儿借钱,这次是两千。然后又是很长一段时间的人间蒸发。再后来听别的哥们披露,他最擅长的就是先借钱然后再蒸发,一般情况下是:一千块蒸发半年,两千块蒸发一年,以此类推,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