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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深圳市市长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官员违纪或严重违纪现在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因为改革和违纪之间或许本来就有着微妙的相关性。记得当年某些广东人介绍经验时就曾自豪地说:就是要敢于闯红灯,因为闯着、闯着,红灯就会变成绿灯。
不要说改革可能本身就是违纪,就是奉命进行的改革没有违纪作铺垫,往往也难以推行。
区别或许还是有的:过去是为了改革而违纪,比如当年的“小岗村”,而后则可能是为了违纪而改革。安徽某些官员的腐败不仅大胆,且富有创意,这能说与当年的违纪改革受到鼓励完全无关吗?
对深圳而言,可悲的不是官员的腐败,而是一个曾经充满改革理想的城市对腐败的麻木和享乐的沉湎。
在中国近代史上,重大的社会变革总是从南方发动,领袖人物和社会精英也多是南方人。为什么?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重心在北方,而中国传统社会最腐朽、最黑暗的地方莫过于官场。
除了政治上原因,南方还有经济和人文上的优势,但腐败、特别是政治上的腐败对于南方,其悲哀不仅是南方的,更是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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