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快活林
权威调查显示,服饰、IT数码、化妆品、珠宝等网购市场持续升温,2008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额突破一千亿元。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商业利润,吸引了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B2C网站来抢食这块诱人的蛋糕。为了快速、便捷地获取更多利润,很多小网站浑水摸鱼,竞相仿冒大品牌购物网站。
近一段时间,国内出现了大量借千寻网之名的假冒网站。调查发现,千寻网被假冒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完全抄袭千寻网的整体设计,如模版、色彩和文字等,造成整体风格的相似;二是,假借与千寻网相关的网站名称或域名,如:一家名为“千寻淘宝网旗舰店”的网上商店,即为此类假借千寻网品牌名的假冒网站。无独有偶,此前VANCL、淘宝等知名度较大的网上购物品牌也一直被假冒网站所困扰。

作为国内购物网站的后起之秀,千寻网发展速度迅猛,屡创B2C购物网站的行业记录。对于这样的成功者,很容易成为抄袭者下手的目标。因为制作的便捷和成本的低廉,加之目前国内现有的处理机制,这些假冒网站基本无法被有效制止。而监管部门尚无法进行完全有效监控,只能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犯后,对受举报的网站进行查处。对于遭遇“李鬼”,千寻网和其他知名购物品牌均表示出一定的担忧。这些假冒网站除了侵犯了其自身的商业权益,更主要的是为网上消费购物带来诸多隐患。

不可置疑的是,一个新的成功的互联网模式诞生,然后很快吸引一些恶意的“追随者”。这种“抄袭”之风,你方抄罢我登场。大凡优秀购物网站,均难逃被假冒之命运。一个行业的发展,往往是领先者的创新成为引导。但是,这种模仿、假冒是没有生命力的。其问题实质在于,他们没有对领先者的核心经营思路完全理解与延伸,说白了就是缺乏核心竞争力,长此下去让人很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因此,那些模仿者或者抄袭者,只需一两年时间,不是关门大吉,就是艰难生存。

归根结底,互联网的经营模式、技术、理念等可以“拷贝”,但其核心经营思路却不可轻易拷贝。千寻网就做到了这一点。千寻网CEO郭洪驰强调,网站物流体系、内部供货的流程以及销售体系、售后反馈等,都是他们内功修炼的主要课题。仅在针对销售这一环节上,千寻网就做足了功课——竭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优惠,充分诠释全球时尚潮流的正品品牌商品;同时,遵循差异化服务理念,承诺全年在线为消费者咨询、服务。此外,为提升消费者的综合满意度,更创新提出——非用户故意损坏的千寻商品,在规定时期内,都将无条件退货。
模仿和抄袭永远不能成为B2C行业的竞争力,也永远不能成为网购平台的主流。加强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才是这些“李鬼”们真正值得模仿的地方。大处着手,创新是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源泉与灵魂;小处着眼,互联网行业亦是如此。种种迹象表明,作为新兴网购先锋,千寻网有理由给B2C行业做好创新创业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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