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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没有理由的,它几乎与生俱来,象头发的颜色
有时候过了很多年很多年,尝试了不同的颜色,
最后发现真正抓住内心的,依然是最初的不明就里的喜欢
只是必须要经过很多很多年,试过五颜六色
才愿意死心塌地地承认最初的最原始的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喜欢
就是生命的真相
喜欢满地金黄落叶的秋色
喜欢浪漫是不用一言一语的意境
喜欢不被打扰的寂寞
喜欢这个永远不属于我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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