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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到燕京讲话

(2007-04-16 12:55:20)
分类: 艺术与评论
 
 
 
今天王安忆来哈佛燕京讲话。
 
人来了不少。估计方圆五百里的文青皆闻风而来。依我看,到场的无非两种人。一种是文青,一种是纯粹追星、看热闹的。本人荣居第二种。
王安忆就是一个老文青。小资得很。迷恋老上海。上来就讲了几个新民报上她看来的关于上海发生的小故事。就是她的上海印象。但除了题材来自上海,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独到之处能说明它们是上海的。我看放在别的城市也可以啊。
我不爱听上海、上海。一听就烦。
 
很快就进入提问时间。王安忆回答得很仔细。每一个问题都记下来回答。很认真。
 
回答问题答得不错。比较精彩的片段应该是她评价其他几个作家的部分。她评价了王朔、莫言、余华、贾平凹。谈了对诺贝尔奖的个人看法。
后面一哥们儿提了一个问题。这人很爱提问,到什么会议上他都要提问。自我感觉还很好。每次听都能要我的命。这哥们儿说:
 
“依我看,好的文学写作应该写作家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写别人的故事。(然后此人举例说了一个讽刺作家的笑话,说什么作家是写别人的故事说给别人听还要别人付钱买之类的引得全场笑)。您早期写很多个人的故事,后来写别人的故事多。”
 
这个哥们儿认为文学就是应该写作家自己的故事,我的天啊这简直太肤浅了,还有比这更肤浅的么?
 
真正好的文学写作应该是写社会,写时代,写人性,写人的命运,要有思想,有深度,有洞见,有高的超越自身的关怀,而决不局限于自恋自伤的写自己本人的那点破事儿。好的能传世的文学都能应能写出时代,写出人,写出终极的关怀。除非一个人有极端的经历,比方像Primo Levi或Elie Wiesel这样的,你有责任把自己的事儿写出来。别的人能有多少关于自己的素材和故事呢?作家写作当然要提炼社会上的题材,将之升华。此外,写作是一种创作。他人的故事拿来,作家通过自己的手笔写出来,就是一种创作。写作中不可避免地将带上作家自己的视角、价值与关照。因此,写出来的故事,虽然是他人的题材,但已是作家自己的叙事,已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作家自己了。
这哥们儿年纪也不小了,一点悟性都没有。我都懒得说。很多文学青年都有这种毛病,水平不高。
 
果然,王安忆说,作家不应该只写自己的那点破事儿然后要成天浪费他人的时间来看。说写必定是一种创作;说自己进入职业写作较早个人可写的题材不多云云。
 
后来一个人提问说王安忆你写的东西切入中国现实么?王安忆说她写的东西不怎么切入现实,她的是一种很私人的写作,除了偶尔,一般来说没有太大的“欲望”。其实我看王安忆就是比较典型的小资文青,当就是写自己感兴趣的那点事儿,强调的是直接的审美、文字与叙事技巧、个人的感受/敏感/体院。这样的写作,风花雪月,自有审美上的价值。但社会关照就难以上到那种高度了。从她说的看,不同作家确实能量、欲望、能力不同。写那种形式的对王安忆来说恐不是最适合的,力不从心,故不需强求。我当时想提个问题,关于文学与社会现实的问题,请她谈谈看法,后来也就没提。
 
我个人理想中的文学,是那种能写出时代变迁,写出社会,写出时代与社会中的人与事,写出人的本能、本性,写出深刻哲理的作品。文字上面的技巧非常重要。审美非常重要。但文字终归是手段,是载体。作品的终鸡价值在于其思想。
 
可惜,在场者文青无人对这种问题提出讨论。
 
之后和王教授要了签字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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