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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解决审美趣味判断的一个问题。

(2004-02-20 12:42:49)
分类: 艺术与评论

February 20, 2004

主题: 试图解决审美趣味判断的一个问题。

KGB (Rabbits of Mass Reproduction) 于 (Sun Jan 4 18:56:06 2004) 提到:

这个问题我以前吵架时经常谈的,虽然不一定切原题,但就当灌水吧。
关于类比和批判标准可以有两种,

其一是把欣赏音乐本身作为目的的(ends in itself);
这一类人谈论技术,理论,知识体系,美学,等等,其趣味,论断和
话语也具有精英主义特色。譬如他们可以说某某音乐在类比评价之下,是垃圾,尽管它感动了一批人。

其二是把欣赏音乐作为手段的(a means to an end),
这一类人谈论感动,感受,感悟,自我心性的开放;音乐娱乐性和启发性,等等。使用这个标准评价,感动本身即为目的。一个农民和一个教授倘使分别被一部流行乐和巴赫感动了,从这个意义上音乐作为手段体现出来的价值是相等的。当然了,有的人会带有强烈精英主义地谈谈感动也有高低之分。实际上这个比较又回到了上述的第一类型,不再是第二类型。


由于音乐理论及技巧非常专业化,必然制造了种种barrier,必然会制造种种的reaction?
这是可以理解的。

音乐作品间的水平比较是绝对可以进行的。 文学,诗歌,绘画,建筑,雕塑都可以,为什么音乐不可以呢?但进行类比,则必须采用第一类型,即以音乐本身作为目的的思维;类比结果必然遭到来自第二类的人的抵制。

我所理解的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就是晓得该把两类人分开。他们之间很难,或无法对话,因为音乐对他们的意义本来就不一样。

【 在 chipda (坏猫~哪里去呢)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这样长的文我真看不下去。
: 不过眼睛略过最后一行:“那些既不懂作曲也不搞演奏人,除了个别例外,他们的意见可以忽略不计。”实在不敢苟同。
: 我觉得那些自认为“懂”艺术的人,在音乐上就是懂作曲或演奏的人罢,大约把这项技能
: 等同与识字——你连字都不认识还谈什么文学好坏啊?!
: 可在我看来,“懂”这个顶多相当于学中文,能够识别各种流派,分析各种理论,写出
: 多篇论文。并不代表有更高的欣赏水平和审美水准。普通百姓读一首诗,也能够深刻
: 感知他的好坏深浅。退一步说,即便不认识字,别人读了他听,也能感受。理解力和人
: 的智力绝对成正比,和学识有正比线形关系,但到一定程度趋于饱和,而且这个程度是
: 听过多少而非学过多少,我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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