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读“卢梭《社会契约论》部分段落”
(2012-03-05 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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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只要一个民族举出自己的代表,他们就不再是自由的了。
好法律使人们制定出更好的法律,坏法律则会导致更坏的法律,只要有人谈到国家大事时说: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们可以料定国家就算完了。
那就是当公民全都沦于奴役状态,既不再有自由也不再有意志的时候。这时候,恐怖和阿谀把投票变成一片喧嚣,人们不再讨论了,人们不是在赞颂就是在咒骂。
惟有一种法律,就其本性而言,必须要有全体一致的同意,那就是社会公约。因为政治的结合乃是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每个人既然是自由的,并且是自己的主人,所以任何别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都不能不得他本人的认可就役使他。(读此段让人心酸落泪)。
在这样一种互不相识而全靠一个至高无上的行政宝座把他们聚集在一起的人群里,才智就会被埋没,德行就会没有人重视,罪恶也不会受到惩罚。
因为奢侈或则是财富的后果,或则是使财富成为必须,它同时会腐蚀富人和穷人的,对于前者以占有欲腐蚀,对于后者以贪婪心腐蚀;它会把国家出卖给虚弱,出卖给虚荣,她会剥夺掉国家的全体公民,使他们这一些人成为那一些人的奴隶,并使他们全体都成为舆论的奴隶。
卑鄙的灵魂绝不会信任伟大的任务的,下贱的奴隶则会带着讥讽的神情在嘲笑自由这个名词。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
刑罚频繁总是政府衰弱或者无能的一种标志。
事物之所以美好并且符合秩序,乃是由于事物的本性使然,而与人类的约定无关。
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来说,真正的民主制从来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钱财就像政治体上的脂肪,它会使政治体臃肿无力。
我愿自由而有危险,但不愿安宁而受奴役。
富而有节,贫而知足。
人们何以会那样尊敬古老的法律?……人们愿意相信,惟有古代的意志的优越性才能使那些法律保存得如此悠久;(人们认为)如果主权者不是在始终不断地承认这些法律有益的话,他早就会千百次地废除它们了。(这里是一种对于开创新的天地的惰性,指人们之所以如此尊敬和膜拜古老的,或者正在统治自己的制度之类,会自我安慰:这个制度是好的,要不然在我之前一定有人废除它了。)
有必要使人人都能生活下去,但没有任何人能发财致富。
剩余唤起贪心,一个人获得越多,欲望就愈大。
人们举出首领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奴役自己,这是无可争辩的,也是一切政治权利的基本准则。
国家的体制愈良好,则在公民的精神里,公共的事情也就愈重于私人的事情。私人的事情甚至会大大减少的,因为整个的公共幸福就构成了很大一部分个人幸福,所以还有什么是再要个人去费心寻找的了。在一个征集良好的成帮里,人人都会奔向大会去的,而在一个坏政府之下,就没有人愿意朝着那里迈出一步了。因为没有人对那里发生的事感到兴趣,因为人们预料的公意在那里不会占优势的,而且最后也因为家务的操心,吸引住了人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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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读“卢梭《社会契约论》部分段落”作者:許北方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只要一个民族举出自己的代表,他们就不再是自由的了。
好法律使人们制定出更好的法律,坏法律则会导致更坏的法律,只要有人谈到国家大事时说: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们可以料定国家就算完了。
那就是当公民全都沦于奴役状态,既不再有自由也不再有意志的时候。这时候,恐怖和阿谀把投票变成一片喧嚣,人们不再讨论了,人们不是在赞颂就是在咒骂。
惟有一种法律,就其本性而言,必须要有全体一致的同意,那就是社会公约。因为政治的结合乃是世界上最自愿的行为,每个人既然是自由的,并且是自己的主人,所以任何别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都不能不得他本人的认可就役使他。(读此段让人心酸落泪)。
在这样一种互不相识而全靠一个至高无上的行政宝座把他们聚集在一起的人群里,才智就会被埋没,德行就会没有人重视,罪恶也不会受到惩罚。
因为奢侈或则是财富的后果,或则是使财富成为必须,它同时会腐蚀富人和穷人的,对于前者以占有欲腐蚀,对于后者以贪婪心腐蚀;它会把国家出卖给虚弱,出卖给虚荣,她会剥夺掉国家的全体公民,使他们这一些人成为那一些人的奴隶,并使他们全体都成为舆论的奴隶。
卑鄙的灵魂绝不会信任伟大的任务的,下贱的奴隶则会带着讥讽的神情在嘲笑自由这个名词。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
刑罚频繁总是政府衰弱或者无能的一种标志。
事物之所以美好并且符合秩序,乃是由于事物的本性使然,而与人类的约定无关。
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来说,真正的民主制从来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钱财就像政治体上的脂肪,它会使政治体臃肿无力。
我愿自由而有危险,但不愿安宁而受奴役。
富而有节,贫而知足。
人们何以会那样尊敬古老的法律?……人们愿意相信,惟有古代的意志的优越性才能使那些法律保存得如此悠久;(人们认为)如果主权者不是在始终不断地承认这些法律有益的话,他早就会千百次地废除它们了。(这里是一种对于开创新的天地的惰性,指人们之所以如此尊敬和膜拜古老的,或者正在统治自己的制度之类,会自我安慰:这个制度是好的,要不然在我之前一定有人废除它了。)
有必要使人人都能生活下去,但没有任何人能发财致富。
剩余唤起贪心,一个人获得越多,欲望就愈大。
人们举出首领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奴役自己,这是无可争辩的,也是一切政治权利的基本准则。
国家的体制愈良好,则在公民的精神里,公共的事情也就愈重于私人的事情。私人的事情甚至会大大减少的,因为整个的公共幸福就构成了很大一部分个人幸福,所以还有什么是再要个人去费心寻找的了。在一个征集良好的成帮里,人人都会奔向大会去的,而在一个坏政府之下,就没有人愿意朝着那里迈出一步了。因为没有人对那里发生的事感到兴趣,因为人们预料的公意在那里不会占优势的,而且最后也因为家务的操心,吸引住了人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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