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回应小悦悦事件:见义勇为是底线
http://news.qq.com/a/20111027/001581.htm?pgv_ref=aio
2011年10月27日13:28法制晚报
编者评:小悦悦事件惊动高层,而转以人大法工委的形式公示全国,不容易!我想说:造成“大面积的人心、人性冷漠”的原因是什么!?有根本解决的思想和方法吗?少数人的行为不轨,任何地方都有。而现在是大面积的正义、道义、诚信、善良的溃烂、消失,因此连“底线”都守不住!!这应该是基本的国家政治、价值观和制度设计的问题!另一个就是教育和媒体思想以及制度、方法论的设计问题!
本报讯(记者郭媛丹实习生王婷婷)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官员对近日发生的小悦悦事件表示,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的底线,该事件有道德层面的问题,可能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
在今天上午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小悦悦事件引起了我们国家上上下下深刻的思考。“最近发生这个事件,有一些道德层面的问题,当然可能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
此外,“小悦悦”事件之后,有人讨论说要不要为见义勇为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回应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的底线。“这些事件当中反映出的问题,都是社会公德的底线。作为公民、组织和单位,应当履行这样的义务和责任。”
李飞还分析,从事故本身来说,交通安全法里面也有相应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应该立即停止,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援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给交通民警和公安机关,因抢救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法律中还对乘车人、过往车辆的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义务作出规定。李飞说,从法律规定来说,事件本身不光是社会的公德问题,法律上也是有要求的。
●背景链接
10月13日,在广东佛山2岁的女孩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轧,在之后的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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