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论艺教 |
近年来我国高等艺术教育发展迅猛,为国家艺术事业的繁荣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至2001年已经形成了音乐、美术、戏剧、影视、舞蹈、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六大门类,艺术类专业发展到48种。艺术类院校由上世纪50年代的不足10所,发展到现在的三十余所,在校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许多综合类高校也相继成立了二级艺术学院,或设立了相关学科专业。据不完全统计,至2001年在全国1080所本科院校中,已有597所院校设立艺术类专业,这些专业多集中在实用艺术领域,形成了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格局。艺术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模式都与普通文理科院校有着较大的差异,主要采用小班制和多元化的授课形式。小班的学生少5-10人,多的也不超过20-25人,教师的讲授、演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以此开发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创造性。小班制教学是由艺术专业的技艺性特征决定的,既有利于学习,也有利于创造。艺术类专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教学与创作相互依存,教学的过程与培养的目的就是从事艺术创作。由于受艺术教育个性化教学模式所限,除基础课之外,学生的创作要具备一定的个性或是创造性,这同样是艺术创作的规律。所以我们经常能够见到在校大学生参与表演和创作在国内外获奖的案例,其中的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更是如此。艺术教育一贯强调基本功、技艺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长期如此,便形成了具有鲜明特性的艺术教学、实践与创作的教育模式,在中国教育领域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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