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云栖规约:下院

(2019-06-10 10:04:50)
标签:

放生

莲池大师

云栖规约:

(八)下院

上方半为担力。半为放生。守院人宜体此意。一者好安顿担力。使得宁息。二者护持生物。上防恶鸟。下防恶兽。乃至岸有崩缺。及时报知修整。不得抛入恶水恶汁。亦不得放草太多。以上守院不行其事。退换。每晚定香一炷。不至者。记名送入山。守院不行。罚钱五十文。来宿者不依行。记名送入山。后不留宿。无事间游者不留宿。假以医病为名避懒者。记名送入山。长寿专为放生而设。护持生物同于上方。不得留人宿。留宿。罚钱三十文。二处守院人。无故出外闲游。及应赴道场者。罚钱五十文。梵村静室。专为出入往来安顿米粮一切等物。定立二人看守。当心照管。不得私自留人宿歇。及与人寄放行李。违者。罚钱五十文。天池山专为柴蔬。议立守院二人。知山一人。园头二人。管顾山场。防恐小人窃取花利。失事者。罚钱五文。不得招揽熟情闲人等宿歇摆茶。混用常住物者罚赔。违者出院。例如下院。每岁腊尽交代。听凭更换。晨昏课诵不得失时。偷懒违者。依例罚钱十文。

评论:下院承担放生的职责,规定颇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