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杰: 评“我再也不相信祖国的法律和法庭”
(2010-10-17 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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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肖传国暴民网上欺凌肖氏反射弧医患纠纷诬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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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我再也不相信祖国的法律和法庭”(2010-10-16 22:05:53)科学网有人说,既然方舟子选择了打假这一职业,那么就要做好准备。首先要熟悉中国的法律,要请好律师。不能总指望天下人被冤枉以后还会忍气吞声。 方舟子为了报复科学家肖传国当年举报自己抄袭,长期迫害肖,今年见机会来了,非要致肖于死地。后来发现中国人不是都那么好诓的,物极必反,害肖不成,反而自己暴露了马脚。于是方舟子的博客上以新华社记者妻子刘菊花的名义说出了一番话:“我再也不相信祖国的法律和法庭”(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ml5e.html?retcode=0)。[顺便问一句,你们的祖国在哪里?] 说得多明确啊!真是一对儿法盲。新华社记者不相信中国的法律,你相信什么?还说什么“官逼民反”,中国政府逼你网上骂人了?新华社、CCTV不是一直在为你家宣传吗,怎么又让你谋反了? 不相信中国法律和法庭,法律和法庭效率太低,程序太多,不如“阿民”一年办近100个案子那么麻利! “再也不相信祖国的法律和法庭”,往小里说,这叫个人意志不坚定,往大里说这叫对政府不敬,不配担任公务员,更不配在媒体工作。我们的政府可能有些事情做得还不够完善,但是,对待方舟子,可以说已经够宽容的了,你还想怎么样?把CCTV变成“新语丝网站”? 人们倒是要问一问,方舟子什么时候相信过中国的法律?方在网上肆无忌惮地攻击无辜的科学家,遵守了中国的法律吗?当法庭判方舟子败诉,方舟子竟然藐视法庭、法律,拒绝执行,时至今日仍然逍遥法外,这叫相信法律、法庭? 科学网上说:“得不到自己期待的结果就说‘司法不公’,这不是个好的习惯。”(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73445)当法院的判决支持自己的时候,就相信法律,比如野鹤案;当判决不合自己的心意时,就反诬法官、法庭,比如武汉法庭宣判的肖方案。这是什么样的人物?如果方粉都这般学习教主,中国社会还有个好吗? 尊重法律,服从法律,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即使法庭判错了,也要先执行,等待将来纠正,个人没有权利不执行当下的判决。 对判决不满意,可以上诉;上诉了、终审了,还不满意,那没办法,只能承受。这就是现代社会的逻辑。难道小方还能想出别的?不会到美国去调兵遣将吧?
“家有贤妻,夫无横祸”。刘菊花应当劝方舟子向王海打假学习,在法律框架内行动。而不是火上浇油,鼓动阿民怀疑法律并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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