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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尽管蒋先生的论说难以为其论点提供有力的辩护(justification),但由他的论点所得出的一个推论,即不从科学技术本身的某些方面着手,当今面临的环境问题将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我认为是对的。但要建立这一结论,我们可能还需要在另外一维思路上走出一段路程。为了看清这一维思路,让我们再回到到底什么是环境问题这个问题上。对大自然本身来说,我们当今所谓的环境问题都不成其为问题。在全球性核毁灭(nuclear holocaust) 中,人类会被屠杀一尽,这对人类来说是不可思议的灾难。但就整个宇宙自身而论,可能或肯定就是一个局部性的微扰,不会造成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把对人类生 存的益害立为环境是否有问题的标准,那么,就又不得不把许多自然原生状态视为环境问题。因此,真乃“何谓环境问题啊?”为了探讨这一问题的另一维度,我们 也许可以从这样一个起点开始。自然与社会环境是否成为环境问题,当然必须与它们是否对人类生存有害直接有关。但是,“人类的生存”这一概念不应以现在或不 远将来人类的生存为准则,也不应以现今人们对人类生存的通常理解为准则。同时“对人类生存有益还是有害”这一概念,也同样值得推敲。何为生存的最佳状态? 何为受益或受害之“我”或“我们”,何为造益或造害之“它”或“它们”?对人类生存有益是否就可以被简单地定义为使其每一个成员生活得舒服、方便,各种欲 望均得到最大可能的满足,等等?只要仔细想一下就不难发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不是和人们在讨论环境问题时所相信的观念相吻合的。
这 样一篇短文,不可能对这些以及相关的问题做任何详细的探讨。在这里我首先把我的论点以最简单的方式表达出来,然后再逐步地完善,逐步地论说。我充分意识 到,本文将不过是这一过程的开始而已。什么是没有“问题”的环境?世界要在怎样的状态下才算是基本上摆脱了环境问题?把原始的大自然当作理想的环境,看来 是行不通的。反之,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每一员的各种欲望的人工化环境,似乎也不能被视为无问题的环境。在这个问题上,无视人类的需要和一切为了人 类的需要,同样都是不可取的进路。换言之,把人类与大自然对立起来,以这一对立为出发点来探讨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案,也许从根本就错了。正确的进路应该把人类放回大自然。 这不等于说把人仅仅看作为动物。人还是人,人的需求还是人的需求,它与自然中其他成员的需求确实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道教佛家也许不同意),但它始终只是自 然中的一种。从最高的原则上说,一个没有环境问题的环境,是一个自然中各种成员的“需要”均得到最大可能的满足和调节的环境,是一个从整体上看,稳定、和 谐、自补自正的环境。这里说的自然,并不是指整个宇宙。其实,由于人类的理解能力和对大自然的介入能力都极其有限,我们无法探讨以上原则对全宇宙的具体意 义。但是,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大自然是近似地分化为不同区域的。比如说,人类生存的邻域就在很大程度上是和宇宙的其他邻域相对隔离的。所以,我们完全 可以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去思考和规划在宇宙的人类生存圈内创造稳定与和谐的环境。
就 人类的需要而言,我们可以有“第一人称”的观点,也可以有“第三人称”的观点。用前者就会有“我们”(人类)与“它们”(环境)对立的视角,这一视角是不 可取的。只有用后者,我们才能有一种客观的态度来看清人在他所在的环境中的适当地位。然而,这种客观的视角,又不是一种“上帝”或“撒旦”的视角——在那 里,人不过只是万物中一物。所谓的“第三人称”视角,是人把“自己”视为他所理解的、在他的生存邻域之内的一员。因此,深刻而全面地理解人类在这样的意义 下与其环境的关系,以我之见,是根本解决“环境问题”的进路。当然,“环境问题”这个词就不适用了。这其实是“人”的问题。人类与其生存其中的自然,他们 之间的最佳关系是什么?人类可以向自然索取什么,不可以索取什么?此等问题也许只有从进化论的角度,或至少是从科学的角度来回答。
“从科学的视角来审视和解决环境问题吗?”蒋先 生和站在他一边的人们也许会觉得,我以上说了那么多话是否都白说了。这不是又回到了“只有科技自身、更多更‘好’的科技,才能解决环境问题”的老调上去了 吗?其实不然。此处的科学与彼处的科学不一定相同,不能把科学与技术中的不同部分简单地归为一体,对它们下同样的结论。以上的讨论已基本建立了这样一个事 实:认为由大量运用科技手段而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必定可以通过运用更多更“好”的科技来解决,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没有足够论据的观点。其根本理 由是,不真正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地位,更多的高科技手段并不一定能解决任何问题。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用科学的态度与方法去理解人类与 大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不等于说,从科学的角度去理解这种关系必将导致我们对该关系的误解,从而进一步导致环境问题。当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也不可能完全被 排除。但我们现在还看不出,用科学的、进化论的视角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与对该关系的曲解误解之间有任何醒目的联系。首先,持进化论观点的科学家们并没有理 由成为人类中心论者。正相反,如果为人类中心论者,他们就应该(比如)相信上帝造人说而反对进化论了。其次,这样的科学家也没有理由拥有反人类或厌恶人类 的信念或情调。他们中的确可能有这样的人,但他们之所以为此不会是因为他们持了进化论的观点,而是其他什么个人原因。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说,理解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仅仅靠进化论就足够了。我只是说,该理解的核心很可能是由从进化论中派生出来的知识所构成。说“很可能”而不说“就是”由它构成,是因为进化论为假的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不是没有的。
人们也许会问:我们生存的空间与宇宙空间的其他部分能被分开吗?这要看在什么意义上来回答这个问题。除非宇宙是在一种很强的意义为“整体论”性的(holistic), 我们没有理由说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邻域是不可企及的理想。其实,上面说到的“实验科学传统”如果没有这种可分离性,也是不可能的。再则,如果既要考虑人 类的需求,又要考虑自然的和谐,两者无法相容怎么办?有什么理由相信这两者必定会走到一起去呢?这里我又要说“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区别了。可别小 看了这个似乎任意的区别;它很可能是迄今哲学中最为深刻的本体论区别之一 [④] 。 从前一种角度看人,我们自然会想到人的自主性,人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力,等等。从此视角,人与其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很可能在原则上不可能达到和谐。但是, 这恰恰是我们思考环境问题所不应取的视角。从后一视角看,人类是大自然中某物种通过自然选择的进化而得的结果,他们不可能不是自然的一分子。对人在这一视 角中的科学理解,必然有赖于我们如何理解人在其自然环境中的位置。这种知识才是“防止和解决”所谓环境问题的相关知识。又问:这种论调与激进的环境主义者 的论调有何不同?结论是否都是,我们必须得放弃近现代科技创造的物质文明,回归到近乎于天然状态的大自然中去?很明显,笔者在本文中提倡的论点,绝不会得 出那样的结论。
[①] 该报告发表于《阳光下的民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江晓原 刘兵主编,2008,(该书为〈我们的科学文化〉,江晓原 刘兵主编,第二辑)。
[②] “argument”通常被译为“论证”,但意义很不确切;“论说”似乎是一个更确切的表达。
[③] 劳斯的有关作品,见蒋文的参考文献。
[④] 参见, 比如 T. Nagel, A View from Nowhe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or D. Parfit, Reasons and Person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