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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关于错误刊发《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

(2006-03-25 11:24:24)
新京报字(2006)85号

关于错误刊发《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文的处理决定

  本报3月20日A23版刊发《王天成起诉武大博导周叶中》一稿,违反了上级主
管单位的有关精神,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受到上级领导的严厉批评。经调查,下
列人员负有直接责任:萧国良在文化副刊部内部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负有管理
责任;编辑金秋未对此稿提出疑问即上版,负有编辑责任;记者张弘一稿两传,
负有不按流程操作的责任;任世武负责当晚版面付型,没有了解与遵守有关指示
精神;负有管理责任。值班副总编辑孙雪东没有最后制止这一稿子见报,负有把
关责任。

  根据报社有关规定,经社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1、
对金秋、张弘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扣罚1000元奖金;2、对萧国良、任世武进行
通报批评,分别扣罚1000元岗位工资;3、对孙雪东扣罚2000元岗位工资,并要
求其在社委会上作自我批评。

  社委会要求全体采编人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责任心,确保上级指示的贯
彻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完善上级指示的传达执行流程,确保不再出现
类似问题。

新京报社社务管理委员会

2006年3月21日

主题词:错刊 发文 处理 决定
主送:采编系统各部门

新京报社行政部 2006年3月21日印发

附:
涉嫌抄袭原北大教师论文 武汉大学一博导被起诉

作者:张弘
新京报2005.3.20.

    近日,“武大教授周叶中涉嫌抄袭事件”终于进入司法程序,原北京大学教
师王天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周叶中、戴激涛和人民出版社侵权,要求赔偿经
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共七万多元,并在媒体公开致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已经受理此案。

  “每一章都抄袭了我的文字”

  王天成现为某图书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王天成在“新语丝”和“学术
批评网”上,发表《究竟是博导,还是“博盗”?——评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等
的剽窃问题》一文,指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宪法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与其学生戴激涛在合著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 (人
民出版社出版)一书中,抄袭了他在1999年发表的两篇论文《论共和国———重
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两篇论文。文
中罗列书中涉嫌抄袭段落共36处,并指出“《解读》一书共四章、268页,外加
前言、后记,除了读者可以不看的后记以外,从前言到最后一章,每一章都抄袭
了我的文字”。

  当时,周叶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与包括自己在内的两位作者
没有任何关系,原稿中有非常详细的注释,是出版社最后全部删除了。12月26日,
北大某教授在学术批评网发文,称该书除了涉嫌剽窃王天成的论文以外,还涉嫌
剽窃李强、高全喜、崔卫平等人的著作。

  要求销毁《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

  王天成表示,自己特意选择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法院起诉,是因为
抄袭行为不仅侵害了自己的利益,更是对读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起诉书中,王天成提出五要求,其中包括“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销毁《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
一书”;在多家报刊和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
神损害及诉讼费用共计7万余元。

  与起诉书一起提交给法院的,还有王天成整理出的“抄袭清单”,该“清单”
显示,《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中涉嫌抄袭的有46处,约六千多字。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此前曾声援过王天成的作家
十年砍柴表示,“如果需要,我愿意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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