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随想录(486)

(2007-01-05 13:11:12)
分类: 随想录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自己要想得到,就先帮助别人得到;想要自己好,首先要为别人好;要想从社会上得到更多,那付出的就应该更多。取的过程,首先是予的过程,没有予,便没有取,这是一种真正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价值标准和人文标准。不能设想,所有的企业和所有的人都不关心群体,不关心国家和社会,那“覆巢之下,无有完卵”,一个企业能独善其身吗?当国家经济整体衰退,一个企业能独自发展吗?

  不关心国家,就得喝西北风,现在西北风都喝不到干净的。过去喝西北风都是清风,现在张嘴喝试试,是沙尘暴,而且在内陆城市,连沙尘暴都喝不上,是灰尘暴,到处都是垃圾、病菌,所以,连清凉的西北风都喝不上。

  上天把什么东西都设计好了,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而不为他人;如果一个群体只为这个群体而不为社会,如果这些大行其道,整个社会就会堕落、解体,人类就毫无希望。人们上船后抢救生圈,抢救生艇,没有的拆船帮,这船不就立刻沉没了吗?谁也不关心航向、天象、海风、补给等一系列问题,这个船就必然沉没,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归结到社会法则,真正的经商之道、兴业之道,恰恰是为他人好,从而自己好。不否认,人都是为自己的,这是主观,但在客观上,一个和谐、合理的社会结构,不能让任何人直接为自己好,必须通过为他人好,从而为自己好。于是,我为社会,社会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我为上帝,上帝为大家,互为上帝,互相服务,这才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的道德伦理,而那些浅薄无知和内心卑下的人,才把商品经济看作是尔虞我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随想录(485)
后一篇:随想录(488)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