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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录(380)

(2007-01-04 14:17:50)
分类: 随想录
时尚与传统
 
  时尚有两类:一种如过眼云烟。太阳初升,晨曦中花瓣的露珠是时尚,美不胜收,因为它清新,很美,但随着太阳升起,马上就消失了,这不是时尚本身的罪过,因为时尚总不停地在被新时尚所代替,于是时尚才永葆青春。所以,时尚有不可战胜的力量。

  时尚和俗是相连的,不能消灭俗,因此说入乡随俗,不能免俗,俗本身也是文化。世界上除了老百姓万岁,没有什么是万岁的,生活之树常青,生活本身就是俗的那一点,哪来那么多雅?很多东西本身就是俗。俗既是通俗,俗即大众,大众在通俗当中总是引领潮流,这就是时尚。欣赏时尚、享受时尚,但又不能迷恋于时尚。

  正确对待时尚、正确对待通俗,通俗不是庸俗,就像平常不平庸,说有一颗平常心,说有一颗平庸心这就不一样了。所以,时尚的东西不可迷恋,而且,如果一个民族要到了青年人光知道追《超级女声》,这个民族将无兵可征,将无人承担任何危难,将没人抵御外敌,将没人关心这个社会,就算彻底完蛋了。

  在不反对时尚的情况下,也可以搞时尚的,伟大的思想家也有清风淡雨的一面,但一个民族如果所崇敬的、所追求的、所敬仰的不是英雄,这个民族就彻底完蛋了。现在还有英雄吗?谁还想英雄?谁还敬仰英雄?谁还有英雄情结?谁还有英雄的激情?一个民族到这个程度,这个民族没亡国基本上也是亡国奴,已经不知魂在何处。所以,才有谁干一丁点儿好事,都要受到巨大的表扬,获得巨大的荣誉。其实,这本来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什么时候人们不再为这些事情所感动,什么时候这些人不再是英模,大家随便都应该能做到的事,这个社会就是公民社会了。一个母亲是幼儿园老师,发生车祸,她把生的希望让给了50个孩子,如果她不这样做,假定她不是下意识的,允许她有理性思考,难道她让自己活下来,让别人家的一车孩子去死吗?那她能活得安宁吗?她将终生灵魂不得安宁,活着还不如死了。所以,她选择死是最大的一种利己、利人,没有比这再优化的方案了,只能如此,谁也怕死,但又不得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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