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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眼睛恰恰不雪亮
人民的眼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长白内障的,都是高度近视的,都是酒后的,都是没睡醒的,都是撞晕了的,都是布满血丝的。不仅人性迷失,而且目光错乱,不仅神经错乱,而且视觉错乱,造成视觉重叠模糊;还有醉眼迷离,醉眼迷离是一种陶醉,被一种虚假的景象灌晕,或者沾沾自喜而自我陶醉,大祸随在其后,这也是看不清;还有的就是所谓“雾里看花”,它本身置身雾中。所以,人民的眼睛并不是雪亮的。
还有的人民眼睛是血红的,不患贫,患不均,所以,剥夺者被剥夺,剥夺者再被剥夺,无休止地剥夺,暴乱,打砸抢,不患贫,患不均。所以,人民的眼睛经常是血红的,充满血丝的;还有的是熬的,通宵不睡,眼睛布满了血丝。
人民的眼睛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雪亮的,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能雪亮,那就是人民真正地能够左右自己的命运,完成这种基础选择,有了制度的基本设定之后,才能实现这种雪亮。所以,人民的眼睛天生需要台灯,需要镜子,这就是社会条件,没有社会条件不行。作为独立的理性经济人,人民想的都是自己,在人们都想自己的时候,他自己就是原动力,是独立进步的单元,是独立的欲望单元。但反过来,恰好这种独立的欲望构成独立的动力,也是独立的进步力,又形成一个主观上必然是为自己,而客观上为他人,这就是一个社会制度、一种法律、一种上层建筑、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基本构建。
制造这样一个体系、一个规则,即人主观上为自己,本能上为自己,但客观上为他人,一个合理、进步的社会就会实现,这就是“你快乐而后我快乐”,如果只想自己快乐,就没有真正的快乐,赤裸裸地直接为自己,没有创造快乐的过程,因而不能给任何人带来快乐。
所以,人的非理性和人性的迷失恰好也就表现在这里,这就是人性之恶劣的一方面。所以,人民的本性只有这种社会体系建立之后,才能“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家为上帝,上帝为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