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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女学(37)

(2006-10-18 16:31:41)
分类: 新女学
在公共场所做爱是个人选择自由
 
  四川有一个著名风景区的停车场,每天工人在打扫卫生的时在地面上会发现很多安全套,也就是说车上有人度过浪漫的一晚;而国外也常有人也都会去公园的一角去做爱。在公众场合下做爱,对公众的利益是不是一种伤害呢?应该怎么来看待这个事情?

  首先,公众场合是针对所有人的,任何人都可以到这里来,所以这个空间属于大家共有,在共有的空间里必须做那些没有禁忌的事。第一,在公共场合牌子上没有明确禁止的事情;第二,不能妨碍他人的事,这是一个公德问题。但没有任何一个公共场合、公园或者停车场牌子上写着“此处严禁做爱”,不能这样写。如果写,不但起不到劝阻作用,反倒起到诱导作用,认为这里还可以做爱,要不怎么严禁呢?说明这个地方不错。所以这种事的关键在于当事人自身,为什么会有人选择公共场合呢?在游牧部落,看远处插一根大牧羊鞭,就表示一对男女在草地上做爱,那和夫妻、情侣毫无关系,别人不能到跟前去。一男一女,可能几分钟前还素不相识,男的把女的弄到马背上,可能嬉笑一会儿,两个人到一个地方就开始行周公之礼了,首先它是那样一个民族;第二,它也有大法,与他人无损,没有明确禁止的就视为可做。就像一个人明明犯了罪,但没有证据来证明,就得视为他无罪,法律这样界定的。这首先是个人的一种勇气、一种个性表达。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却要弄到公众场合给别人看,这在性行为上有暴露癖,还有人喜欢暴露自己做爱,喜欢让别人看。心理学分析所有的人都有窥探他人的这种潜欲望,但受条件和教养限制,不能什么都去看,成天爬别人窗台去?那不行呀,所以说多数人不可能去做这种行为。

    这是在动物世界里养成的。人类的历史不过8000年,8000年以前称之为类人猿,百十万年形成的习惯,有的在几千年里改变是改变不过来的,总带着猿族的某些痕迹,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只能越来越淡化,但不会一下消失,这些习性将在相当长时间伴随着人类。所以,动物做爱回避谁呢?动物谁也不回避谁。

  现在有的女性喜欢在汽车上度过激情、浪漫的一夜,把汽车当床,这需要慎重对待。因为卫生条件不行,车里能洗浴吗?能有基本卫生保障吗?在汽车上做爱是很浪漫,但也够遭罪的,有点返祖现象,那和猴子回到树上去,在树杈上做爱,也没多大区别。好多疾病都在这种情况下发生,而且有一些偷窥好事者会去偷看,或者突然拽开车门,前者与他人无损,是个人的选择,后者就构成伤害,法律也得应该这样来制定,后者是对人的自由形成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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