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涨电价应该尊重网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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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涨电价应该尊重网民意见
秦玉龙/文
国家发改委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
此消息一经发布,网络舆论一片哗然,绝大多数声音认为:发改委是在以“改革”之名行涨价之实。而且发改委“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的步伐”的说法也站不住脚。
既然发改委是公开征求意见,而且没有指定特定人群来发表意见,那么,网民意见算不算意见呢?网民的“意见”会不会被发改委采纳呢?依照此前一系列由发改委发起的涨价“征求意见”结果来看,网民意见基本上只能是“意见”而已,被发改委采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说,所谓的“公开征求意见”只是一个姿态,一个形式,一个必走的程序而已。就如同各地自来水、天然气涨价听证会一样,消费者代表可以反对,可以发表不同意见,也可以保留意见,但该涨还是要涨的,不能因为你“个别人有意见”我就不涨价了或者少涨价了。
当然,发改委可以这样回复网民:发改委只是制定了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各地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听证后再作调整。问题是,连发改委这个“裁判员”公开征求意见时都不能采纳公众及网民的意见,地方政府作为利益相关者,它会采纳群众意见吗?绝对不会。
据媒体报道,中国现有网民4.04亿人,这些网民中包括了各个社会阶层、各种身份、各种专业领域的公民,他们或是撰写博客担纲“意见领袖”角色,或是在论坛发帖、灌水表达自己的感受或感想。其中,除了那些“非理性”的声音之外,有很多声音应该是比较理性的,客观的,有见解的,值得发改委参考、采纳、听取的。
面对水、电、气、油、热等垄断公共产品一片“涨”声,有人说:“百姓是可以承受的”。然而,老百姓真的可以承受吗?请问发改委:您听见哪个老百姓说了:“我是可以承受的!”
是的,某件东西涨几元钱,老百姓不会太在意。问题是如果医疗费、学费、房价、水费、电费等全方位涨价,百姓还能承受得起吗?况且,老百姓能够承受的底线本身,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这等于是为涨价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所谓的“百姓可承受范围”与百姓认可的“范围”也总是存在着明显差距。
和发改委得出的结论不同,新华网援引《现代快报》的一则报道就能说明问题。这个报道的标题是《半数网友最在意的就是电价变动》。报道称: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离不开水、电、油、气,针对“你最在意哪种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变动”这个问题的网上调查发现,50%的网友选择了“电价”。事实上,大部分家庭的电费开支是水电气几大基本生活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电价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在情理之中,然而越多的人关注,其价格的调整也越应该谨慎进行。
我们期望,发改委针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征求意见不是忽悠大众的虚招,而是实实在在的“征求”。我们更期望,“征求意见”不能仅仅限于专家、学者的声音,也要尊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网民的声音。但愿,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或一个哪怕是“礼节性”的公开答复,专门针对网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