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为倒车开枪杀厂长的潜台词
(2009-02-15 15: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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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为倒车开枪杀厂长的潜台词
据报道:2月13日晚,红河州蒙自县发生一起公安民警与他人发生纠纷中开枪致人死亡案件。13日晚,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男,汉族,1966年4月5日生,二级警督,属于配枪范围人员)与朋友一起吃饭饮酒后,驾驶私家轿车(车牌号:云GA6455)于21时30分许到蒙自县天竺路“官恒花园”住宅区找朋友办事,倒车时差点撞到住户潘俊(男,1968年3月2日生,生前系南方电网红河供电局九千岩硅铁厂厂长)的轿车,双方发生争吵,其间发生肢体接触并致吉忠春鼻子流血,随后吉忠春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连射三发,击中潘俊,后经“120”医生抢救无效,潘俊死亡。
细读报道,我们会听到或发现这起事件背后的潜台词:即开枪警察和被杀厂长都不是“一般人”,警察有权所以当仁不让,厂长不差钱,所以不把警察放在眼里。那个警察自认为:老子是警察,你就应该给老子让道!而那位厂长财大气粗,估计当地的头头脑脑大官小官见多了,对于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小警察竟然敢和他叫板很是生气,于是拳脚相向,俩人厮杀在一起。然,警察虽然貌似凶横,真格动起手来竟然不是个儿,被厂长打得落花流水,七窍冒血。眼见自己在众人面前把人丢大了,于是恼羞成怒之下,突然想起腰间别有一把手枪,拔出来,”突突突“三声,那个自认为功夫了得的厂长倒下了……
倘若,那天那时那刻,在这里发生纠纷的不是警察和厂长,而是一般普通百姓呢?我估计不会起多大波澜的,顶多俩人也厮打起来,被人报警拉进派出所,以扰乱治安各罚款500元了事。再设想一下,倘若那个警察也恰巧是当事人之一,但他碰到的不是财大气粗的厂长的车,而是一个普通小老板、小老百姓的车呢?估计没人会去跟警察较劲的,自然也就不会引发这起命案了;再再设想一下,倘若那晚那个厂长遇到的不是这个警察,而是一个”一般人“,估计会有两种情形发生。第一种情形:厂长大人不计小人过,对“差点碰到”他爱车的人大骂一顿或者也施展武功暴揍一顿,也有人报警,警察来了一看,各打五十大板,完了各罚款1000元,责令厂长给被打的人看病了事。第二种情形:厂长大人看到有人“差点碰到”自己爱车,正待发火,见是一开着奇瑞QQ的棒槌,一脸堆笑向他赔不是,感觉和对方较量有失身份,便不再追究了,于是一场纠纷和命案消于无形。
遗憾的是,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俩错误的人错误的碰到了一起,一个自认为:我是警察我怕谁!一个自我感觉:老子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怕你这个小鬼不成!于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情形震撼发生了。我们该谴责警察知法犯法呢?还是该批判厂长的暴发户心态呢?我看都该批判,也都值得同情。因为,导致他俩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不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事儿,而是不良社会、法治环境滋养出的一对“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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