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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手放在心口上

(2006-03-28 17:55:10)
分类: 半瓶子专栏
把你的手放在心口上
   记得在“半瓶子”穿开裆裤的时代,那是一个纯粹的有点“过火”的时代。我的父辈们一旦相互之间有了啥说不清弄不明的事儿,或者因为鸡毛蒜皮的利益闹起了口舌,惹出了是非,很少有人想起去法院打官司,而是叫几个熟人坐在一起,相互说和一番。假如说和不到辙里,张三就会对李四说:把你的手放在心口上,咱俩捂着心口说实话,到底是谁占理?……我依稀记得,这句原本没有啥意思的话,却好像很起作用,往往能平息一场事端。
   而今,不管是平凉人还是北京人,都会打着“法制社会”的幌子,动不动就喊叫着“我要跟你打官司”。在一些法学家看来,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在“半瓶子”看来,这是人的心偏了,脸厚了,捂着心口发咒也不起作用了。打官司,虽然对于平凉人来说,不是一个生词了,可法律毕竟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不到万不得已,我想没有人原意花钱熬时间受白眼去打官司的。可是,打官司还是成了多数人寻求公正的惟一选择。
  一日,“半瓶子”跟一朋友的朋友诳闲,他向我卖派,“你知道我两年半打了几场官司吗?”我摇头。他得意地说,我打了4场官司。一场官司是跟原先的一个朋友为借钱打的。一场官司是为离婚打的。一场官司是跟我大哥争父母遗产打的。最后一场官司是跟我儿子打的(因他没有及时支付抚养费)。他说的唾沫星子乱溅,全然没有不好意思或难过的表情(哪怕是装出来的也没有)。其实,像这个老兄一样,把法律看成“手段”,把官司看成“便饭”的人,眼目下越来越多了。以至于诉状满天飞,案子摞成堆,法官穷应付,律师两头转(赚)……
   “半瓶子”常看外国电影里,那些口口声声不离法治的老外,其实最害怕的还是打官司,一是费钱费人费时间,二是害怕惹上官司丢人现眼。特别是那个手抚《圣经》发誓的场面,叫好多人腿肚子打颤,晚上睡觉做噩梦。这不是说外国人胆小,而是说明他们有信仰,有道德感,有荣辱心。同样,若干年前,“半瓶子”的父辈们面对麻缠事时,那句“把你的手放在心口上!”在某种程度上比一纸法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更加有效。
   不是说“半瓶子”没有法律意识,也不是我小看咱平凉人。因为职业的缘故,我经见了许许多多因为“官司缠身”而“家破人亡”的案例。在好多案例中,好多事情原本不需要去打官司,结果却因为彼此的不信任而闹上了法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判决谁输谁都不服气。于是,一审、二审、再审……上访、喊冤、四处哭诉……但遗憾的是,从来没有人扪心自问:我有必要吃力费神的打这场官司吗?
   把你的手放在心口上!我们不说道德是否高尚,起码在今天我的所说所做都问心无愧吗?我对待工作、亲人、妻儿、朋友、同事,都是坦荡荡吗?良心不是论斤称的,良心也不是值不值钱来衡量的。用咱平凉老先人的话说,“家里没病人,外头没官司”,就是幸福的斡耶光阴。
   为人处事,尽管有好多事情不是按照你我的意志来转移或决定的,就像你不想惹人,人家偏要撵着来惹你一样,总会有解不开的疙瘩,总会有说不清的泼烦。只要你凡事都能“把你的手放在心口上”好好想一想,你就会发现,原来有好多事情不是法律能彻底解决的。比如亲情,比如友情,比如爱情……
   不要给自己找借口,也不要给自己寻理由。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高兴是一天,泼烦也是一天。和和睦睦是一天,打锤骂仗也是一天。忍着让着是一天,争着抢着也是一天……“半瓶子”也是俗人,也没有啥“道行”,可我却在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下学会了一个快乐法则:手捂心口细细想:该是我的j就是我的,谁也抢不走。不该是我的,就不是我的,争也争不来。用一句比较文气的话说:笑看花落花开,展望云卷云舒……
   所以吧,在别人眼里,“半瓶子”老是乐呵呵。因为我开心,所以我快乐。当然,我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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