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恶心谁
(2008-09-06 13: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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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杂 |
上午起来,左右无事,去吃饭,发现门口放了一大袋垃圾,不是我的,心里没多想,提起来,放到楼梯拐角。一边走一边想,可能是我经常把垃圾放在门口,让某人不爽了,嗯,不知道会不会在放回去⋯⋯没再多想,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吃什么的问题上。
饭后回来,嗯,那袋垃圾又回到原先的地方了——我门口。此到不如上午出门看见这玩意时生气,老实讲,有点乐。反正要打水,我顺便把垃圾丢了。
越想越觉得可乐。
为了让那袋恶心的东西保持在我门口,
此人大约要每5分钟就要过来看看,不看的时候也在想像这件事,还要费劲的把垃圾再放回去⋯⋯实在是太辛苦了。说不定,看见那垃圾最后被丢了,心里反而空落落的也难说
虽然还是有点不爽,而且还是担心此人会继续如此恶心我,但是想到为了恶心别人一下,自己心里恶心了一整天,实在是⋯⋯
其实,想想,所有想恶心别人的人,都是自己已经恶心的无法忍受了,然后为了确保,对方被自己恶心到了,还要持续保持恶心的状态;结果为了恶心别人一下,自己恶心了很久,如果对方没有预期的那么恶心,自己就会更恶心⋯⋯
当然我这样说,不过是安慰一下自己,想到对方已经恶心了好久,心里⋯⋯嗯⋯⋯
我这个人不大喜欢这样的方式,更何况,我一直认为,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情绪的人,多半比较虚弱,没有能力处理情绪,以及激发这样情绪的事件⋯⋯这样的人,缺乏自处能力,只好将垃圾丢给别人⋯⋯
其实,完全可以敲开我的门,提出不满,加以商量和解决,彼此都可以陈述理由,妥协迁就,最终达成一致⋯⋯简单,直接,省心。
只可惜,我们的国人既不会开诚布公的提出自己的不满以求解决,更加不能解受他人直接明了的反对或不同意见。一旦遭遇反对,要么拒绝对话以及任何合作关系,美其名曰“保持自我”;要么一拳打回去,强迫对方放弃他的反对意见,要求认同接受自己的全部看法,美其名曰“弃暗投明”⋯⋯
回想一下不久前的各种要求道歉和疯狂抵制的热浪⋯⋯
在任何回应之前,国民就如同那个把垃圾放在我门口的人一样,时不时探头观察一下,以确保自己的垃圾被对方发现,重视,进而想像在一场冲突中,使对方弃暗投明,
对此,不知道该评价为阴暗还是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