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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功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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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行长请学习一下如何做民意代表

(2009-03-12 08:29:07)
标签:

基金

民意代表

行长

住房公积金

马蔚华

杂谈

分类: 社会评论
    两会代表本质上也是民意代表,但民意代表不为民意,为自己的事情,时有发生,确实不能不说。举个非典型例子,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此次参会带来了五项提案,其中在“建立住房公积金托管制度”提案中建议,应明确由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住房公积金的托管人,同时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日常运作与信息披露,以保证托管银行充分履行安全保管、监督投资、估值核算、定期报告等托管职责。马蔚华在提案中指出,在当前住房公积金规模迅速膨胀的同时,相关领域的大案要案却频频发生,充分暴露了现行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程序模糊、多头监管、形同虚设等重大缺陷。
    本人对马蔚华行长所说的问题,深表赞同,但却不能同意由马蔚华行长自己提出这项建议,原因很简单,你是民意代表,你的这项建议明显对银行有利,等于是吸储建议,明显存在利益冲突啊。
    马行长的建议还不算太出格的,所以我说是“非典型例子”。事实上,有的房地产商,根本就是在为自己的公司,为行业在出谋划策,民意代表不为民意,殊为时代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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