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景区,都是中国人民共同的创造或者对自然同等的拥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其实都无权对景区关门收费,这是一项基本原则。其次,所有的景区都需要有人进行管理,而管理需要成本,现在的门票就是因为有了管理才有收费的依据,没有管理便没有收费的合理性,不合理的收费等同于梁山好汉拦路抢劫,法院必须对相关决定人员课以抢劫罪。
门票,即可收取的管理费,也应分成几个定值,设定应有依据并且向全社会公布。我认为三A景区,等同于省级景区,收费值应定在当地省份上年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一以下,不得超过百分之一,不足部分可以当地财政补贴,财政不足补贴的,撤去三A标志,不再由政府管理,可以让其自然发展,但任何人不得划地收费,任何人若在景区遗有垃圾,均可罚款一千至一万不等。四A级为国家级,设定收费的依据是全国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门票不得超过百分之一,其余参照三A办法。五A级景点为国际级,参照国际景点和世界平均收入酌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A级景点一倍。
从大的方面讲,所有的自然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所有的人文景观都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留,没有管理就没有收费,自然景点与文化遗产景点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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