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

(2006-11-15 17:43:38)
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

有时候,不用挣钱掷广告费,就能将一个人的名字撒遍全港每个角落。

今天,是陈奕迅父子的“黑色星期二”。

全港几千个报摊,几千个连锁店(7-11OK)都摆满了《壹周刊》、《太阳报》等刊物。

刊物的头版焦点人物,是陈裘大。

《壹周刊》用到“钉死”字眼。“钉死”是广州俚语,不但语气重,且表明再没“翻身”机会。

陈父五年前案发,如果不上诉,原刑期6年,明年他便可出狱。谁知他执意上诉,法院再查再审,今回终审定音,折算他实际坐过的二、三年期,即是要加坐三年期。

陈父本头保外就医,老老实实王老吉就算了,但他上诉,还要自己出庭自辩,律师反复劝说“这不明智”,但无效。结果,他的自辩漏洞百出,暴露更多缺点错误,既令判审团生恶,也令检控方找到更多破绽。

陈老大,今回“唔衰挪嚟衰“(广州俚语)。

        陈奕迅的父亲、香港前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61岁的陈裘大涉嫌利用职权,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多次收取工程承办商或物料供货商近300万贿款,被控九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被裁定罪名成立,还押监房看管。法庭14日下午宣判,法官听取被告的医疗报告后,判陈裘大入狱六年,比第一次判刑减少一年。

案件经历了多次审判,陈裘大更被称为香港历来贪污罪名成立的最高级官员之一。早在03年12月,陈裘大已被裁定收受利益罪名成立。他的代表律师以他身患肝硬化及将失去550万元长俸为理由,要求轻判。但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认为陈裘大毫无悔意,于04年1月重判他监禁七年,并要交还260万元贿款予政府。

陈裘大随后通过律师提出上诉,去年12月获判上诉成功,但案件被律政署要求重审,上诉庭认为该案控罪严重及有证据支持。直到13日,最高法院终于裁定其罪名成立。

今年,与我上海首次认识陈奕迅,刚好是十周年。

 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陈奕迅父亲陈裘大上诉失败加判刑期(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