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欣桐被人偷拍事件,由娱乐新闻“扩大化”为时政新闻了。今天全港的中文日报,均在头版或社会新闻大篇幅报道百名艺人挺力撑阿娇,举行声讨会的情况。
《南方都市报》很有头脑,也把这新闻调整到A15版《中国新闻·关注》,以新闻专版出现。
前天(8月28日)下午4时半,百多名艺人齐集无线电视台,发起“私隐、尊严、香港人的事”集会,高举“维护私隐、捍卫尊严”的条幅。
香港电检处收到的市民投诉逾二千六百多个,我记忆中是历史上就单一个杂志封面获投诉最多的个案,超过了刘嘉玲裸照事件。
香港警方亦已介入并成立专案组。
事件升级,越搞越大了。
但是,有用么?
《壹本便利》杂志是香港销量最大的杂志之一,每期广告收益非常可观,它的母公司是壹传媒集团,老板原是佐丹奴的老板,香港商界、传播业奇人、哲学家黎智英,兄弟刊物是《壹周刊》《苹果日报》。从创办开始,一报二刊就不知道收到多少投诉与法院传票。
我的律师朋友W君代理过许多起诉壹传媒的案件,他告我:一,赢多输少,二,赢得很辛苦,三,赢了等于没赢。
许多官司,壹传媒早在刊物发稿前,已仔细盘衡过即使输,赔偿不了多少,早已有打官司的心理准备,以及设置法律防线与充足的金钱弹药。
他说:对方的律师团人多势众,剑桥哈佛高材生一大堆,素质高,个个不是吃素的。一般官司,一上庭就认输认罚,非一般官司就“拖字诀”,纠缠半年一年,累到原告都没力没气没心思往下打。
他还说:一年365天,50多周,平均二三天,壹传媒就接一单告票,律师费一年就要八位数以上。但是,官司照打,不停打,报刊照样出,给判罚判赔的钱,不及报刊收益的一个零头。
更厉害的是他们深喑法律漏洞,任何空子一旦给他们〝钻〞到,你就算胜了,也是输。
我的老友文隽说的好:“在他们的营运成本中,就是有为应付各种诉讼而储备的一大笔款项。至于良心和道德底线,对不起,这不在他们考虑的‘成本’之内!”
那么,在这场“社会秀”中,谁是最大的获益者?
《壹本便利》?
NO!(未完.待续)
被遗忘的“刘嘉玲裸照”——钟欣桐被偷拍案件的经济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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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者--钟欣桐被偷拍案件的经济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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