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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教授:北京限购车房违宪(上海非沪限购呢?)

(2012-08-09 1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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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王振宇,曾向国务院法制办快递审查建议书,他认为,北京出台的购房购车规定,涉及户籍歧视。王律师,上海的非沪单身限购是否违宪呢?

  户籍不同导致差别待遇

  2月16日,北京出台房地产“限购令”: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此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也有规定,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以及在京纳税5年以上且有纳税证明的外地人,才拥有摇号资格。

  王振宇向国务院提交对上述两部规定的审查建议,他说,关于非京籍人员购车、买房的限制与禁止性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相违背,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

  王振宇对本报记者表示:“政策中,对北京本地人没有同样规定的限购措施,这就是政府在制定公共决策中,对同一件事情,基于户籍和身份的不平等给出了差别待遇。”

  建议更改删除歧视条款
  王振宇在建议书中写着:“交通顺畅、物价适度,百姓无疑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公平的制度和文化环境中,同样是幸福感不可或缺的来源之一。”
  王振宇认为,“以‘户籍’为标准将人群加以区分,分别予以授权和准入,是行政调控的下下之策,且已到了违宪程度,构成了户籍歧视。”
  王振宇此次提出审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申请中,建议更改、删除其中涉及户籍歧视的规定。
  王振宇认为,在整个户籍改革的大背景下,北京出台这一做法,可能会引起外地仿效。他说,即使政策不能马上删除,也希望这一临时性政策可以尽快结束。希望以后制定公共政策首先不要考虑户籍,更不要以户籍设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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