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民生杂文 |
其一,不至于挨打。球踢不过,架也打不胜,实在有损我“功夫之国”的声誉。若国奥小将们除会踢球外,个个都有一身过硬的中国功夫,即使不打人,“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硬功,至少能让对方不敢造次,更不敢耍“流氓”踢法。如此一来,在“功夫”的震慑之下,比赛就能公平而文明的进行;
其二,功夫练好了,球技自然也差不了。只须将国粹绝技之十一用之于球场,必能所向披靡屡射屡中。试想,以“阴阳八卦”阵布置其中,以“太极神功”盘球,以”扫堂腿”长传,以“旱地拔葱”顶头球,以”燕子三抄水”过人,安能不”百步穿杨”进球?
其三,可以借机扬我“国术”之威。中华武术在世界上,一直没能得到很好的推广。虽多经游说,还未知何时进奥运会。以此番而论,若郜林身怀“少林功夫”,仅凭一己之力,即横扫“皇家园林”一干足球流氓,使之纷纷败倒在其脚下,则国奥何威?中华武术何威?武术项目经此一役,必然会毫无争议地被列人奥运会比赛项目,省了多少鼓吹的口舌;
其四,有利于培养多元化人才。身负武功的国家足球队,和平时期是足球运动员,战争时则可成为“敢死队”、“尖刀班”。退役后,还可操“保镖”营生。如此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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