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10月27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和弟弟李启明也同时被判刑。
(10月28日新华社)
当李启红听到最终的结果,她哭了,因为她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情节严重”,而不是“情节特别严重”。让她觉得更冤的是,自己还有很多优秀的品质,而且“从骨子里、从灵魂深处我特别爱党”。
看看我们亲手养肥的贪官是多么
“天真烂漫”,多么“糊涂的爱”,因为她爱党,所以可以贪,而且贪了不能判重刑,意思意思就得了。判重了就对不起她从骨子缝里发出的
“特别的爱”,就对不起她浑身上下的优良品质了。
对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人竟然如此矫情,一哭二闹三上吊,而且拿出“特别的爱”当救命稻草。
为什么如此精明的市长要拿“特别的爱”当挡箭牌呢?为什么她不去声讨自己的错误,而且拼命表白“爱心”呢?
贪官“特别的爱”真的叫人特别害怕,他们已经真的不把养育自己的纳税人当回事了,他们真的认为当官就是为了贪,真的认为纳税人就是一群傻子,吃上喝上糟蹋上,还毫无反应,死到临头还大跳“忠字舞”。
我们对贪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他们犯罪了就是罪人,罪不可恕。因为他们贪的不仅仅是钱,而是对整个市场经济的破坏,是在毁坏党的事业,破坏人民的生活,吸纳税人的鲜血。贪官不除,国无宁日。
是该纳税人好好反思了,为什么我们养出了层出不群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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