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街道办未必有利于居民自治
2011-9-7 09:20|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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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晨报
摘要:
虽然少了一级管理,但管理思维没变,社区自治还是困难重重
街道办,一个在我国存在了50多年的行政机构,近日彻底退出了安徽省铜陵市市民的生活。
街道办与居民自治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回事,街道办是管理居民的一级 ...
虽然少了一级管理,但管理思维没变,社区自治还是困难重重
街道办,一个在我国存在了50多年的行政机构,近日彻底退出了安徽省铜陵市市民的生活。
街道办与居民自治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回事,街道办是管理居民的一级政府,取消街道办只不过是把原先的
“市——区——街道办——社区”四级管理调整为
“市——区——社区”三级管理。管理的思维模式并没有改变,原来街道办的政府工作人员还在政府的花名册上,不过是把办公室从街道办搬到了社区。
居民自治是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社区,在得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条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社区里所有的事情都由业委会来决定。
一个是街道办要管居民,一个是业委会要居民管自己,现在四级管理变成了三级管理,这种管理到底是松了还是紧了?
我很担心,管得越多就管得越紧,现在街道办干部变成了社区干部,很容易把街道办强势思维带到社区,社区的直接领导变成区领导,社区干部也会自抬一级,把自己升格为街道干部。这样社区对居民的管理将更加严格,而这种“严格”是不利于居民自治的。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展社区自治以来,业委会的成立和运行一直困难重重,大部分城市的成立率只有10%,最好的广州市也只
有40%。这与“四级管理”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少了一级管理看似一种进步,但管理的思维不变,社区自治还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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