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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若无尊严,法律就将沦亡

(2011-06-07 11: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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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法庭若无尊严,法律就将沦亡

    2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在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被法警押解上庭时,唐长久还不忘向听庭的亲友和听众挥手;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唐长久竟然从裤袋子里掏出烟和打火机抽起烟来,被法警制止后,他又不停地回头向听众点头致意;在质证时,他对起诉事实均予否认。(6月3日《法制日报》)
    见过混账的贪官,但没见过唐长久这么混账的贪官。 挥手、抽烟、点头致意。你以为,巍巍法庭,是自家一亩三分地呀;堂堂法官,是你账下的良民顺民啊。当官当到脑残,腐败腐成智障,做人做成白痴,连“是否有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这个机构和自己是否担任副组长”等客观事实都予以否认,真以为装傻充愣,就能逢凶化吉?
  有人说,现在有些干部是“五气”一身:“官气、流气、傲气、霸气、匪气”。唐长久是外加“傻气”的“六气干部”。
   法庭是国家为审理特种案件而设立的审判机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法官穿上法袍,坐在庄严的法庭上,此时他代表的是法律的尊严,是法律天平的神圣守护者。所有维持对法庭及司法人员的尊重是必须的,因为一旦没有这份尊重,法律本身便很快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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