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是法治社会的死敌
(2011-05-10 17: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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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尚方宝剑”是法治社会的死敌
这几天,吉林省舒兰市女市长韩迎新强拆28户百姓房子,声称“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还说“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
网上骂声一片。
中国是“法治社会”吗?是的。1997年9月,“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这说明执政党开始“以法治国”了。但毕竟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几千年来,
中国人最爱说的一句话:法律不外乎人情。也就是说法律不能超过人情,人情要大于法律。最大的人肯定是最大的情,所以皇上的情最大,皇上特批的权力就是最大的法。中国人有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可随便杀人,这是官场追求的最高境界了,随便杀人,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背后的含义是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包括皇上定的法律,所以才叫先斩后奏。
对这种最高的“境界”的追求,从汉朝就开始流行了,代代相传至今,已经深入到许多人的骨髓中。
想想,十年学子寒窗,十年官场冷板凳,十年商场风吹雨打,含辛茹苦,忍辱负重,不就是为的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吗?
净水泼街,夹道欢迎,这叫光宗耀祖,因为你回来了,全老家的人就要停工停产,警察保安就是要上街为你服务,所有的法律要围着你转,常人遵守的东西约束不了你,所以叫出人头地。
奋斗终身的目的,就是为了和常人不一样,就是为了不遵纪守法,就是为了随心所欲,这就是“尚方宝剑”意识对人的毒害。
所以,“尚方宝剑”是法治社会的死敌,最后再重温一下韩迎新的“雷人雷语”:“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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