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治安联防队是个好建议
(2010-08-22 19:00:44)
日前,《南方都市报》建议取消治安联防队的说法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我认为这是一个好建议,因为政府配治安联防队有悖社区自治原则,且不说,人员从何而来,是政府花钱雇用,还是以自愿的名义强征,有多大的操作性?单是出发点,还是政府管理居民的旧思维。
现代社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帮助、关心,是不能被形式化、规范化、职责化、政府化的,是花钱买不来的,是官方说教和报纸宣传教不会的。只有通过点点滴滴的切身感受,才能学会。当一个陌生人让孩子把你送回宾馆,以后你见了迷路的人一定会主动伸出援手;在素不相识的人的劝告下,你没有乱停车,没挨罚款,以后你见了乱停车的人,忍不住会告诉一声。这就是大城市最重要的公共责任意识。当一个人为素不相识、没有任何正式责任的人承担哪怕一点点公共责任,都会使公共责任意识和行为迅速传递放大。政府希望通过部门管理,提高居民的公共责任意识,往往费力不讨好,甚至会起破坏作用。
社区自治,大势所趋。要建立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所有生活在社区里的人,都要学会自治,可以说这是社区今后发展成败的关键。所谓自治,顾名思义:住在一个社区里的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社区的事。自己管理自己的方式有很多,最有实效的方式是:选代表进行管理。社区代表就是社区里的民间公共人物。这些公共人物是指经常与众多人群接触的人,而且对于做公共人物有着足够的兴趣。要想成为一个公共人物用不着特殊的才能和智慧,只需要一个条件:他应该经常处在公共生活中,他能经常与很多不同的人群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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