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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管权利回归到业主手中

(2010-04-19 16:09:05)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区自治
让监管权利回归到业主手中
2010-02-10  

  (2月8日《新京报》)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个什么关系?潘石屹有个形象的比喻——保姆。我们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比喻,来说说物业费监管的事。实际上,业主们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的时候,不仅包括了物业公司的工资,还包括水、电、暖、气等费用。这就好比你不但给了保姆工钱,还把很多买菜钱也交到了她手上。但是在主人既管不了账,又管不了钱的情况下,这位保姆有可能肆无忌惮地把买菜钱揣到自己腰包里,回头再告诉你,钱不够了,您再多交点。如果你发现了这位保姆不老实,再换一位,结果可能还是依然如故。物业应该清楚:交物业费是业主的责任,查物业费是业主的权利,但缺乏成熟的监管体系,出现资金黑洞也许在所难免。怎样让监管权利回归到业主手中?

  国外最简单的办法是业主大会和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在银行开了一个信托账户,所有的人往这个信托账户里交钱,谁不交钱,谁就侵犯了人家的利益,然后业主委员会看着物业公司从这账户里往外拿钱花,物业公司根本摸不着钱。这种简单又先进的办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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