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面前,中外消费者一律平等(迟国维)
近日,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FDA)再次发布消费警示,称在市场销售的一款中国牙膏可能含有二甘醇。迈阿密的代理商Dent
Fresh公司表示,正召回其代理的该系列牙膏。食药局没有公布该款牙膏的中国生产企业名称。(7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
而就在上个星期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曹中生对媒体表示,虽然目前市场上还有部分曾经检出过二甘醇成分的牙膏品牌在销售,但多项评估表明使用这种牙膏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所以,工商部门不会对这些牙膏实施下架。(7月13日《北京娱乐信报》)
二甘醇在牙膏中有保湿作用,没有它牙膏很快就会干裂,我国牙膏企业使用了将近有20年,但由于它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欧美等国家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停止使用。
卫生部门近期对此发布了一份危害性评估报告,报告表明:长期使用二甘醇含量低于15.6%的牙膏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这份报告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相当可怕,既短期使用二甘醇含量高于15.6%的牙膏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而且报告只能证明目前没有发现不良影响,今后会不会发生,不得而知。
面对健康大事,我很遗憾地看到,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曹处长,以及一些牙膏生产企业,依然停留在农村老太太的自虐思维层次。剩饭嗖了,拉毛了,热一热,都扒拉到自己肚子里。尽管他们与老太太一个水平,却没有老太太的肚量和觉悟,老太太不舍得扔,全倒进自己的肚子里,请问曹处长和牙企家们,你们口口声声,中国牙膏没问题,不用二甘醇是避免影响出口,也就是老外比中国人金贵,但是你们愿意永远使用二甘醇牙膏吗?我看未必,你们坚持不下架,无非要卖给中国消费者,难道祖国人的健康,就这么不值得一提吗?
面对健康,我相信的原则是,事关人命,宁信其有。这虽然是一种谨慎而保守的逻辑,但是这种逻辑在全球商品质量危机事件中普遍遵循,不单单是针对“牙膏”一例。去年3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向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发出通知,要求一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注明“警告———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字样,否则将受查处,收到通知的企业包括欧莱雅、联合利华、宝洁等大品牌;至于西方国家动辄“禁售”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了。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任何对人体有害的东西都会得到验征,无非是个时间问题,在二甘醇牙膏涉嫌有毒的时候,停止使用,是明智之举,不能因为企业生产了,中国消费者就得一直用下去;更不能把外国标准高于中国当理由,难道中国消费者天生命贱,只能使用低档牙膏?
看来曹处长和卫生部门,这回又是一屁股坐在企业一边,真正让他们操心的是:现在已经生产出来的
二甘醇牙膏出路而在?
我真心希望,那些主管产品质量的官员们,能够认认真真地为中国消费者的健康着想,底线是:健康面前,中外消费者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