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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3.15时代,业主告别“贫民窟心态”(迟国维)

(2007-03-11 14:42:50)

后3.15时代,业主告别“贫民窟心态”(迟国维)后3.15时代,业主告别“贫民窟心态”(迟国维)

后3.15时代,业主告别“贫民窟心态”(迟国维)
    一个全新的社会已经冉冉升起,我们却很少关注。它就是社区。当我们还来不急思考时,一个个社区拔地而起,连接成片,新的工地轰轰作响。
    当我们交出一生的积蓄,把自己逼到一个公共社区里,我们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更不明白自己有什么义务;我们不了解,当自己进入到一个社区里时,我们已经由过去的农民、臣民、良民变成了现代公民了;我们正在静悄悄地进行着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革,数千年的田园风光生活,从此风光不再,但是我们懵懵懂懂。  我们被投入于一条大江的急流,冒出头来望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残垣断壁,但惊涛又把我们卷了进去,推回深渊。
    现在路过一些小区,时常会看到楼盘的外墙上挂着诸如“追讨血汗钱”、“发展商无良”等条幅———“谁都知道这样不好,但除了这样,还能有什么办法?”这既是业主的满腔愤怒,也同样是他们的无可奈何。其实,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维权的方式方法最终决定着维权的成败,理性是业主维权的制胜之道。
    如果撇开法律,通过过激手段维权,一是达不到维护正当权利的目的,二是即使夺回个人的权力,势必要牺牲别人利益,会引发别人再通过过激手段维权,如此循环下去,整个社会将陷入无法无天 的混乱局面。
    通过过激手段维权的业主,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物业管理不是单个业主的事,而是全体业主的事,至少是三分之二业主的事。这个道理约翰.洛克早在300多年前就说过:“人人是自己的事物的法官的状况必然会带来诸多的罪恶。”“谁也不应该损害他人的利益及共同的利益。”
    西方人在反思自己的历史时指出,尽管在六至七世纪,欧洲处在野蛮状态,但乡村的风气比贫民窟的风气仍然要好。乡村的野蛮人还知道自己属于一个社团,生活、言行还有所约束;在贫民窟里,个人既不知道更大的集体,也不知道自己的行动同这个集体的关系。在今天的社区中,特别是在高档社区,在别墅中,中国人最需要警惕的就是这种除了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属于小区的一分子的人类最为恶劣的“贫民窟心态”!
    著名歌星朱明瑛输官司就是最好的说明。2004年11月12日,朱明瑛就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2005年6月15日,建国物业撤诉。2005年10月份,建国物业再次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家住朝阳公园西路清境明湖花园小区的业主朱明瑛,交纳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期间的物业费共计2.2万余元。2005年11月2日,朝阳法院判决朱明瑛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期间物业管理费22774.56元。据说她为此付出了几年的时间花去11万多,但她还是败诉了。
   学者北野先生说,我早就说过,朱明瑛无法赢此官司。我是从基本的常识和逻辑做出这样的判断:也就是说, 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自己的理由不交物业费,那么,所有人都可以找到不交费的理由。这样一来,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社区稳定的基础就会从根本上动摇,这个多米诺骨牌一倒,社区就会陷入全面混乱。
    所以非理行维权,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必然失败。 维权是一场对话,一场不得不进行同时进行得如此艰难的对话,而对话就要讲理性,理性维权就是要在现行的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维权活动,这是一个基本前提。用一个错误的手段想要实现一个正确的目的基本上是很难做到的,维权不等于权利滥用,这也许是目前一些有识之士提出“理性维权”的原因所在,从根本上说,这也是为了消费者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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