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经济学
"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经济疑问
作者:徐东伟
中国移动"动感地带"的品牌的广告语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笔者进日感悟其标志了一个极为前沿的经济法律话题:虚拟经济产权问题.
"我的地盘我做主"从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是明确体现一种产权支配关系的."我"是"地盘"的所有者,"我的地盘"内涵产权清晰,权利义务相对称之意."我做主"体现我作为“地盘”的所有者对其具有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但是面临网络通信升级的时代,"我的地盘我做主"中的地盘能否得到法律承认以及其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行为主体能从权利中收益等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的地盘我做主"作为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口号是最为贴切的,因为这里的“地盘”即不动产,使实实在在的,房地产所有者很自然的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权利受到侵害会得到法律保护,特别是物权法的出台使这种权力有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但是作为虚拟资产能否能到保障呢?笔者认为虚拟资产产权是应该得到保护的,虽然会有病毒黑客的侵袭使虚拟经济产权受到损害,但是在比特时代的数字化生活浪潮下,人们之间的交流距离月来越近,依赖通讯数字的需求不断膨胀,“知识资本”与网络更加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这里来看,新生的虚拟产权是现实存在的,比如手机号码,网络空间、博客,QQ号码MSN等等。这些"地盘"是虚拟的,只有通过一条媒介才能感悟,并不能同房地产那样实实在在不可移动.但是这些"底盘"又是真实的,是带有观念化的实体.由此,这种产权是人在新时代中伴随科技进步不断出现的新的权利,因此,我们应当承认并保护这种产权,使每一个经济主体的权利等到保护,使"我的地盘"真正有"我做主".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