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锡福住宅是浜镇第二个不可移动文物——读报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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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崇明记事 |
浜镇灵龙街上的当代著名歌星、影星龚秋雅旧居,于2017年已挂牌为“上海市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但同时被命名为不可移动文物的“龚锡福住宅”,我们称作“龚锲夫住宅”或叫“龔吉夫住宅”,俗称为“浜镇高凉棚”,却没有挂牌。所以人们以为浜镇的不可移动文物只有一处,例如今年一个“@雷”自媒体作者拍摄的一个短视频,就命题为:《浜镇唯一不可移动文物著名演员龚秋雅旧居》。我们这些浜镇老人,也不知道浜镇还有第二个不可移动文物。前些日子与施玉龙先生交流时,就讲起了浜镇第二个不可移动文物,即浜镇民主街60号的“龚锡福住宅”。
我心中疑惑:浜镇第二个不可移动文物不挂牌,是否取消了?
2022年11月18日,我查阅相关信息时,在崇明区政府网站(草案解读: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shcm.gov.cn)),看到今年9月7日发布的一份草案解读《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的信息中,一共列出了崇明100个不可移动文物,其中“龚锡福住宅”依旧在列,说明目前仍未取消。
下图:信息截图。


下图:表后,还有一段十分重要的文字:”崇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同时提出,建立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定期评估制度。每五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文物价值、保存状况、危险等级等进行全面评估调查,并可以依据《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升级、降级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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