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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三点建议】

(2012-01-26 22:53:44)
标签:

北京市

人大代表

建议

2012

文化

分类: 【参政议政】

关于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三点建议

06325代表王建民

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

2012112-17

 

(这项建议由研究专家提供)

 

北京市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应首先摸清楚现状、优势与存在的问题,根据北京市各种文化资源(包括国家及北京市各种公共文化场所、设施;人才、各种国际文化会议会展节展及政治教育文化中心的地理优势),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思路。

北京有很多很好的硬件设施,有很多国家级、市级的文化机构,但是这些机构生产的产品如何,有没有世界级的、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师(如文学、音乐、电影、绘画、雕塑、建筑等等)?有没有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创作品?人们消费的文化产品结构如何(比如国外和国产电影票房的贡献率各是多少)?我们的这些文化机构演出的都是谁的作品,都是谁在欣赏消费?政府每年投入了多少公共财政(包括人头费),各文体机构有多少从业人员?社会力量生产制作了多少作品?

北京市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更应该尊重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我们应该认识到,文化是自发自主生长的,不是建设的。人工建设出来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甚至会具有强大的副作用,破坏文化自主生长的健康土壤。文化发展的主体是社会而不是政府。政府的作用是营造公平的法治和市场环境,并提供文化发展必需的公共财政支持,但这并不是要求政府主导文化产品的生产,更不意味着政府直接生产文化产品,如打造各种献礼作品。

基于以上情况,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第一,加大对出版社、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电信网络等文化事业单位股份制改革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股份制改造。

第二,突破国有机构在文化发展中唱主角的思维模式,为民营和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提供公平的法治和市场环境。北京市民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占总数的90.99%。在节目生产量方面(不包括电影和电视剧),民营企业贡献率为69.27%;在就业方面,民营企业贡献率达到78.53%;在收入和利润方面,民营企业贡献率分别达到59.58%44.20%(主要是北京电视台贡献率太大,占53.24%)。

第三,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品生产的空间,尤其是出版、演出、播出、放映空间(电影市场基本开放)。目前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创新乏力。技术可以学习,节目模式可以模仿、复制,但创新永远属于未来。当创新不再受到禁锢,思想的翅膀才能高空飞翔,文化产业才能大发展大繁荣。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鼓励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创新:一是出台措施,鼓励有关企业和机构采用签约作家和创意人员制度,稳定创意创作队伍,促进节目创新;二是采用科学方法甄别、奖励原创性的文学作品、剧本、影视作品;三是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播映机制,为原创性、个性化的作品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营造更为宽松的影视评论环境,推动影视评论和创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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