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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话题

(2007-11-23 16:45:43)
标签:

趣味/幽默

分类: 杂记
 

 狼山白塔 :(2007-11-23 12:18:33)http://vipweekly.blog.hexun.com/14878458_d.html

请各位博友看一下这个博客地址。有个江枫夜雨居然“发表”了剽窃的别人的文章。江枫夜雨实在有点过了吧。居然恬不知耻的抄袭别人的大作,还不注明出处。居然以为是自己写的。哈。无耻啊。害臊。请各位给个公道吧。

狼山白塔 :(2007-11-23 12:24:43)有个江枫夜雨居然剽窃别人的文章。江枫夜雨实在有点过了吧。居然恬不知耻的抄袭别人的大作,还不注明出处。居然以为是自己写的。哈。无耻啊。害臊。请各位给个公道吧。http://vipweekly.blog.hexun.com/14878458_d.html请各位博友看一下这个博客地址。

江枫夜雨给狼山白塔的回复  :(2007-11-23 15:04:29)你好,谢谢你来我的博客!

   关于你说的剽窃一事,坦率的讲,鄙人是没有这个胆量的,也没有这个必要.我这里发的帖子,都有不同的版块分别发的,你说的帖子,应该是发在我的转帖版块里的,如果你注意一下就应该会了解到,属于我自己的帖子一定不会在转帖版块发的.

   和讯很多关于历史体裁的帖子我很喜欢,转发的目的在于收藏,既然你发在网络上是公开的,不就是让大家共同欣赏的吗?

   如果您很介意,我可以马上删除掉.并向您道歉.

   等候您回复!

 

江枫夜雨给狼山白塔的回复  :(2007-11-23 16:29:11)你好:你说的我删除留言的事情?我刚刚上来就看到你的留言,没有看到作者的留言,而且所有这里的留言我从来不去做删除的工作,既然有人愿意说,那就有他的道理,公开的留在这里没有可以顾忌的.这里是大家交流的地方,有交流就会有碰撞,有碰撞大家的了解才会更透彻.即便是不礼貌的留言,我都没有删除过,那样很麻烦,没有那么多时间处理这样的事情.但学习是另外一回事,好的东西就是要学习,好的文章就是要读,这是我的权利.有时候注意了就会把文章的作者写上,也确实有疏忽的时候.可以肯定,我没有拿别人的成果来盗名窃誉,换取所谓的现实的利益,我还没有低俗到这样的程度.

   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你告戒的问题,转载的时候应该把原作者及其出处注明,这是对的!既然你已经征求了作者的意见,希望我删除掉,没有问题,马上解决!

说明:根据“狼山白塔”狼山白塔
“为什么原文作者上午给你留言被你删掉了。居...”,查阅了一下这个留言,包括他所说的原作者的留言被删除一事,好象都被删除了。我也感觉怪异!联想到数月前我的帖子被删除的事情,大体可以知道事情的原委了。请大家揣度吧!

    另外需要说明的事情,本人从来不去蒙骗他人,在这里的文字,本人均做了分类,敬请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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