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半起床,洗漱后,打车前往两站地远的美国大使馆签证处。这个地方,我路过无数次,却从来没有进去过。果然如舆论所言,这里纵然不是人山人海,也是水泄不通。都什么时代了,都科学发展观了,美国还这么香饽饽?郁闷啊!
严格的安检后,进入签证大厅,一行一行地排着,一点一点地挪动。交材料,验证身份,留指纹,拿个不同颜色的牌子——我拿的是黄绿色,然后一个一个等待面谈签证官。
看那些签完证的人,有人欢喜有人忧。大厅里气氛有些骚动,我也有些紧张。我早就知道B2(旅游访友)这种签证是最难的——非法滞留的嫌疑最大。大约一个半小时后。轮到了我(我约定的时间是7点45分,但这时至少8点半了),我从容地交上材料,签证官是一位优雅漂亮的黑人女士,她很客气,不像外界谣传那么傲慢。
我们操英语交流。她对我作家——这个无业游民的身份很感兴趣——没办法,按要求我必须填写职业这一行,作家这个名号好蒙事啊呵呵。我说我除了访问朋友,还想到美国开开眼界,找点灵感。她问我准备呆多久,我说美国太大,怎么也得一年半载吧。
美国朋友的宴请函很有份量,对方是美国一知名电台主持人和作家。我强调说,我美国朋友的儿子——我小说《美国处男》(知识出版社2006年1月版)的主人公原型查尔斯.卓丹在我家住三个月了,就等着我办好签证一起走呢。现在只要你一个电话,他20分钟就可以过来证明。她没有说什么,只是要求看看我和美国朋友的交往证明,我拿出我们合作出版的一套书——《音乐启蒙书》(2007年5月中央编译出版社),上面有我们的合影。我正准备拿出一摞我们在中国游玩时的照片,她摇了摇手以示没有必要了。
她惟一质疑我的未婚身份(single),问我是否准备在美国结婚。我闪烁其词我在中国早就妻妾成群了,请不要为美国女士的安全担忧。她笑了笑算是同意了。
她再问我是否要返回中国,我说当然,我有很多合同要履行。她问我是否想在美国工作,我说我在美国但可以为中国人工作,我只需要一台电脑和互联网就行了。她点头认可了。
她最后要看看我的财务状况。我没有房子,没有车子,但有股票,我把对帐单给她看了看。她看了一眼,开始往电脑里输入什么东西。
半分钟不到,她笑着给我一张蓝色纸条——领取签证和护照的通知单,让我离开!
一共5分钟不到。第一次签证,如此顺利!看来美国签证也并不是所说的那么难吧。
满面春风地走出来,满眼都是风景。一些人愁眉苦眼的人围上来向我打听里面的情况,我和颜悦色不厌其烦以售其奸。
我回到家,查尔斯还在酣头大睡。我抱着他的肩膀猛地把他摇醒,他恼火地问:“What's
wrong with you? Are you a gay?”(你疯了吗,你是同姓恋么?)
我说:“I wish I could be.”(我希望我是。)
他看我不高兴的样子,担心地问我:“You got
it?”(签证成功了么?)
我拿出小蓝色纸条给他看。他一骨碌爬起来,说:“Great!We need a big
celebration!”(太好了,我们得好好庆祝一番。)
正好是周五,晚上我们去三里屯酒吧和KTV狂欢一夜,被宰600大洋,那叫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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