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2 22:58:04
西西!
刚才见到你太开心了
竟然忘了和你说sorry了
呵呵
我很少犯这样低级的错误的
不好意思拉
^0^
其实我经常从杂志和报纸上收集关于annie的文章
还从来没想过版权问题
经你这么一提醒
才意识到我似乎犯了个严重的错误
郑重的向你道歉
对不起拉
:)
以下是我个人的感言:
昨天晚上10点左右的样子,我发现有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乐评文字,原封不动,连引用出处都没有标明就大规模的赤裸裸的挂在她新开的BLOG上。
我很震惊!
发现是一个叫响铃公主的女人的第2个BLOG!
如果她把我的文章直接放在她的主要BLOG里,我其实也不怎么生气,但是她为我的文章别开一博,而且不著明转载的情况下。
我只能看做恶意侵权。
为了避免事态不必要的恶化,我在第1时间和她QQ交谈。
还好,她终于给予解释并悄悄的在我这里留言道歉。
但,为了表彰她的诚意,我觉得把她的悄悄话转成公告,让大家看到她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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