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总出“明知故犯”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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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中国总出“明知故犯”的怪事?
梁生智
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新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一个企业的行为伤害了整个行业”,此言说得一点儿不为过。
中国是个酒国,酒行业作为各地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一直受到地方保护。如果能与“国”字挂钩,此酒的价值就会窜升。所以,虽然没有定论,但是目前打着“国”字号的白酒品牌不下二三十个。知名度比较高的有国窖1573、国藏汾酒、国缘、国典凤香西凤酒等。五粮液中国白酒大王的定位、水井坊宣称中国白酒第一坊,也是在往国酒概念靠。
如果成为“国酒”,品牌价值自然提升,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人所共知。对于企业来说,追求此效益无可厚非,并不为怪事。
奇怪的事国家工商总局,前面是明确下达“标准”,现在却又明确违反标准行事。自己推翻自己的标准,就不能不令人感到怪!
事实上,现在争“国”字品牌的白酒和企业都是中国的,都是“国”酒,但是,如果单独让哪一种品牌来做中国白酒的形象代言,这是很困难的,尽管每一家企业都能找出一些看上去很充足的理由,但是,如果在概括“国”似乎都很勉强。
酒本来是一种百姓生活中的平常消费品,但是,现在的一些酒早已不再是这个概念,而是成了“价格至上”奢侈品,不仅价格高得离谱。
杜康酒业在其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出的《致商标局和茅台集团的公开信》,列举了“国酒茅台”申请商标情、理、法都不通的10大理由,其中讲到“一个绝大多数国民一辈子都不曾品尝过的白酒,如何能够称得上是‘国酒’?市场上茅台假酒横行,这种假酒充斥市场,消费者真假难辨的局面,如何支撑茅台成为‘国酒’?”的发问可谓击中要害。
奇怪的还是国家工商总局用什么样的标准,以什么样的理由,在明确违反《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的情况下给茅台冠以“国”字?
这种自己打自己嘴巴的事何以服众?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一直就是我国普通存在的现象。退一万步说,即使将“国酒”的招牌给了茅台,也不会影响到多少普通百姓的生活,因为一辈子能喝到真正茅台的百姓真的是少得可怜。但是,却可以让更多的百姓觉得我们的许多法律法规形同儿戏。
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问,什么时候我们的生活中能不再看到这种“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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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