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之后,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不管哪个国家、地区的彩电企业,要出口电视到美国市场,都需要符合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这个标准背后捆绑着专利,这些专利来自于国外各大企业。进口电视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这些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这则消息现在已经在各彩电企业中迅速传开,业内传言“中国彩电企业将全面退出美国市场”,而且专家们又纷纷以技术缺乏论来批判中国电视企业。
“不掌握核心技术”这已经成为国产彩电的代名词,而且所有的市场失误都会被回归到这个点上来。对此笔者认为,这样简单得给美国专利事件定论,对中国电视企业来说有些“冤枉”。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是企业竞争形式升级的必然结果,而中国电视在竞争中失利的原因是中国市场恶性价格战的结果。
中国电视企业是国际竞争中的受害者企业之间的竞争分为产品竞争阶段、服务竞争阶段、价格竞争阶段以及知识产权竞争阶段。产品竞争作为企业之间竞争的初级阶段,每个企业都尽可能的推出创新性的产品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随着需求减少,企业便开始进行服务等附加值的竞争,从而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随着,产业内企业数量增多,产品同质化的时候,价格战成为竞争的主角;随着价格战的升温,所有的企业的利润都会减少,掌握专利的企业便开始发起知识产权的竞争,从而提高其技术壁垒,获得额外的利润。
大家都不会忘记,2004年中国彩电企业集体在美国遭遇反倾销的事实,这让中国彩电失去了美国的CRT。原因是2004年,中国CRT电视产业依靠其在电视产业链上的完善,以及中国廉价的人力资源优势,将CRT电视成本降低到外资企业不可能实现的地步,并逐渐垄断了全球CRT市场。这引起了美国市场的震动,采取反倾销就是为了从侧面打击中国CRT电视的发展,从而获得额外的收入。
现在全球迎来了平板电视发展高潮,欧美国家平板电视增长率首度超过CRT。此外,平板电视经历了长久的价格战后,全球的电视企业仅剩下了日韩和中国企业。今年1至9月份,中国生产彩电6344万台,出口比例是50%,2005年生产了9000多万台彩电,出口数量是4000多万台,其中,美国、欧洲正是中国彩电出口的最主要市场。这必然刺激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数据显示美国贸易逆差大增。在这种状况下,拿起专利大棒,就是为了改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与其说这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如说是国家之间的竞争,而竞争中的受害者是中国电视企业。
价格战让中国电视企业的竞争优势全无
价格战是把双刃剑,能够增加企业的市场份额,也同样是利润的杀手。优秀的企业是价格利剑的操控高手,而中国彩电企业却是比较差劲的“剑客”,挥舞价格战的结果是自己遍体鳞伤,并失去了提高竞争砝码的优势。
据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彩电行业研究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9月份,国产品牌32、37、40英寸液晶电视,销售净利润全都为负,中国彩电企业利润率仅为1.7%。而且在国美、苏宁等家电连锁的议价能力作用下,中国电视企业的利润更加少得可怜。在没有良好利润来源的情况下,中国电视企业长期以来扮演的角色只是“原材料组装厂”,无法实现一体化战略,所以导致在技术上没有积累。
在没有技术积累的情况下,更加无法享受因为一体化带来的成本优势,这简直是恶性循环。所以在面对国际竞争的情况下,中国电视企业束手无策了。9月份,13家主要彩电企业在深圳密谋数字电视专利池的做法,结果肯定是“池中无水”而告终。这样一来,一个干涸的“专利池”是无法扑灭数字电视专利费的熊熊烈火的。 免遭专利大棒从后方做起
据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最新推出的研究报告指出,今年中国平板电视市场的出货量有望达到488.4万台,其中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分别比2005年增长209.3%和50.1%。此外,我们期待已久的数字电视标准也在公布,这个标准和以前已经公布微型的数字电视标准和有线的数字电视标准合在一起三大技术标准在我们国家全部已经确定了,尤其是地面传输标准的出台,这个是我们自己具有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的地面传输度。在需求和标准方面看,国内市场中国电视企业存在巨大的市场机会。
所以在这种状况下,立足国内市场减少价格战,从而丰富知识产权方面的积累,在技术上获得突破。采取差异化的市场策略,占据中国国内市场这是当务之急。因为只有稳定了后方,才能有精力顾及前方。在中国市场,日韩企业正开展大规模的价格战,引诱国产电视企业就范,毕竟他们掌握着液晶面板的技术,在成本上要低于国产品牌,而且品牌优势也强于国内企业。十一黄金周,外资品牌就集体采取价格下调的方式,抢占了一部分市场份额。
此外,除了巩固国内市场外,还应该请求政府力量的支援,面对外资恶性的霸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从而给企业发展提供机会。
假如美国在2007年3月1日,真地采取每台收取20-30美元专利费,笔者认为不排除中国电视企业集体抗议或者不再出口美国,从而制造国际舆论,并抬高美国国内彩电的价格,引起美国电视市场的供需不平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