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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愿醒来的梦——读汤成难小说《鸿雁》有感

(2019-01-01 15:43:53)
分类: 学生小说评论和作业

一场不愿醒来的梦

——读汤成难小说《鸿雁》有感

2016级汉语言文学  李艾儒 

 

 

“在遇见你之前,我的梦想是去草原。遇见你之后,我的梦想是和你一起去草原。——我们开车去,一路驰骋。”这是孟天成的梦。

“他带着她驰骋在草原上,有成群的羊,黑黑的牦牛,还有头顶‘蓝得叫人想哭’的天空。”这是何小玉的梦。

她遇到他的时候,正是她最狼狈和落魄的时候。她的温柔懂事在前夫那里成了无趣和腻味。感情被背叛,向来没有主见的何小玉做了人生中第一个决定:她当机立断从家里搬了出去,雷厉风行地办了离婚,住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平房里,把自己藏起来,用后半生的光阴去挖一道深不见底的缝。

如果不是遇到了孟天成。

他们是通过介绍人黄姐认识了彼此,相遇却是猝不及防。南门的大槐树正值花期,树木流金,芳馨四起,一地旖旎。那个人哼着歌,眯着眼笑,长得并不怎么好看但是魁梧、结实,笑的时候牙龈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孩子似的爽朗。但他坐着轮椅。

他笑着告诉何小玉,明天他就要去截肢了,他患着严重的糖尿病,左腿膝盖以下都得截掉。看出了何小玉的害怕,他笑着说:“别怕,姑娘,我还有一条腿呢。”

他从出现在何小玉的视野里时,就是这样乐观爽朗的模样,仿佛全世界的苦难都没法压垮他男子汉的脊梁。他像是一道猝不及防的阳光,把何小玉阴暗的世界照亮,也许就是为了追求这份人生中少有的温暖,她飞蛾扑火一般,即使知道孟天成的身体岌岌可危,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他在一起,哪怕这份温暖转瞬即逝。

于是他们闪婚,在见面的第二天,在医院的病房。这无疑让人感到吃惊。孟天成自己兼任新郎和牧师两个职位,宣誓完后,就直接被推进了手术室,进行截肢。他从手术室出来后,被子下面本来应该有腿的位置空荡荡,他却像战士凯旋,反过来安慰何小玉,还说俏皮话逗她开心。何小玉的前半段人生实在是太过卑微,她在和前夫的婚姻里迷失了自我:什么都听前夫的,父母早亡,没有朋友,被自己的孩子瞧不起,也不与她亲近。最后这种听话成了“孤僻怪异”,成了她被抛弃的原因,也成了连孩子抚养权都拿不到的指证。她原本的生活就是吃饭睡觉工作等死,乏味空洞,好像生活本来就该这样。

但她遇到了孟天成。孟天成从来不替她做决定,只会冷静地帮她分析判断,最后再问她:“姑娘,你可想好了?”就像她决定和他闪婚时,他问她:“姑娘,你可想好了?”这个时候他沉着冷静,有着成年男子有担当的模样,给人十足的安全感。而其他时候,他都是乐观活泼,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即使他重病缠身,即使他早已不年轻了。

不止孟天成,还有孟天成的女儿孟小云,和她父亲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活泼大方,有主见有理想,一个女孩子孤身前往西藏支教,这是何小玉从来都不敢想象也不敢去做的事。老孟和小孟之间的关系也让何小玉羡慕——自己的儿子从来不肯与她接触。

她是个缺爱的人。不被父母爱,不被丈夫爱,也不被子女爱。她太缺少这些生命里的温情了。孟天成所给予她家的温暖是她奢求已久的一个梦,她沉浸其中,不愿醒来。

她与孟天成是在一棵老槐树下谈的一场短短的恋爱,孟天成笑说此后的一辈子都能闻到槐花的香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何小玉就像回到了少女时代。她终于能在一个人面前完全打开心扉,可以把过去都告诉他,也可以和他一起走向未来。“我是草原上的人,我腿长,适合骑马。”孟天成笑着,“等我的腿适应了假肢,我们就买车,我带你去看看草原。”他说着便为何小玉献歌一首:“草原上适合听《鸿雁》,我要把这首《鸿雁》献给何小玉女士。”

“老孟,我们什么时候去登记结婚呢?”

“姑娘,你都想好了?”他总是称呼她“姑娘”,多么美好的名词,这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姑娘我想好了。”

他们决定腊八那天去民政局领证。腊八是个好日子,全国的老百姓都做腊八粥为他们庆祝。

然而,因着严重的糖尿病,孟天成浑身水肿,器官在慢慢衰竭,胸部大量积水,每礼拜都要透析三次,还引起了并发症——癫痫。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依旧乐观:“姑娘,你都把我喂胖啦。”还有闲心照顾隔壁床快要失明的病友:“你没看错,刚才确实有一只鸟,很漂亮。”而天空实际什么都没有。透析使孟天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来,像是高大的骨架剔去了皮肉,每次去接受透析的痛苦时,还有心情给小护士讲笑话,对年轻医生说:“不疼,随便扎。”却在只面对何小玉的时候龇牙咧嘴:“疼死我了。”他几乎不能像以前那样靠假肢自由行走了,只能坐着轮椅,他也乐呵呵地向何小玉炫耀自己已经“驯服了轮椅”,就像他之前炫耀自己驯服了假肢一样,甚是孩子气。他教何小玉下棋,若是小玉胜利,两人都会欢呼起来,笑声回荡在狭小的房间里。到最后,孟天成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了,瘦到连瘦瘦小小的何小玉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背起来。出院后,何小玉每天背着他往返于医院和他们居住的狭小宿舍,他伏在何小玉背上,问她:“姑娘,你后悔吗?”

“一点都不后悔。”何小玉笑着说。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笑着说话。她应当真的没有后悔。

他们在黑夜里慢慢前行,他伏在她的背上,紧紧地,贴着,她多想就这样一直下去,一直背着。哪怕这是一个梦,她也永远不想醒来。

孟天成去世的时候,他们不像生离死别,只像是暂时分开。他突然犯了病,却阻止了何小玉拨打急救电话,只哀求她:“让我抱抱你,姑娘。”他们紧紧相拥,直到他慢慢平静,她都没有松开手,整个夜里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直到天亮,她把孟天成放在床上,他已经停止呼吸多时了。

她一直都十分平静,就像孟天成离去时的面容一样平静。窗外有隐约的汽车鸣笛,遥远得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直到葬礼结束,孟天成的姐姐洗了一张孟天成的黑白照片递给他,她才突然竭斯底里:为什么要洗成黑白照片,我要彩色的,老孟怎么会是黑白照片呢……

她没有像人们议论的那样离开这里:又没结婚,几个月能有什么感情。她依旧住在和孟天成一起生活过的小宿舍里,老孟的眼镜还搁在面盆旁边,瓶瓶罐罐的药放在餐桌一角,假肢搁在轮椅上,新买的袜子还没来得及穿好……他的那张彩色照片搁在轮椅上,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牙龈全露在外面,像是他们初遇那天,槐花纷然落下,他坐在轮椅上,说:“别怕,姑娘。”

她遇到孟天成的时候像是为了逃避过去的苦难,自己为自己造了一个伊甸园好用来躲藏。可那个人慢慢地为她编织了一个美梦,梦里有家,有爱,有成群的羊和黑黑的牦牛,还有“蓝得让人想哭”的天空。

腊八那天,她做了腊八粥,自己一碗,给孟天成也盛上一碗,他们相对而坐,屋子里很安静,远处隐隐约约有些声响,并不喧嚣,反而更让人感到夜幕下的辽阔。夜里,她坐在床头坐了一会儿,忽然站起来,转移到床的左侧——孟天成睡过的位置。她笑了笑,开始模仿孟天成从前说要开车带她去草原时的动作,启动、挂档、拉手刹,动作连贯而娴熟——而他们没有钱买汽车,连摸都不曾摸过。人生就是这样,在浩瀚的宇宙里,灵魂始终不倦地在追寻自己求而不得的东西。何小玉是幸运的,她遇到了孟天成,有人愿意给予她想要的呵护和关爱;但她又是不幸的,在她终于得到了真爱的时候,那个人却不能陪伴她白头。

短短几个月对于何小玉来说,足以改变她整个人生。遇到他之前,她孤僻、冷漠,遇到他之后,才开始学会爱和接受爱。我想她余下的人生,应当不会再冷漠和消沉,她大概会在回忆中继续努力并且乐观地活着——那是孟天成教给她的、也最打动她的东西。她也许会攒钱去一趟草原,去替他骑马——白色的马,因为他觉得白马很帅。去看看“蓝得让人想哭”的天空,去在那无边的美景中,轻轻地歌唱一曲《鸿雁》。

 

自带阳光的小绾

2016级汉语言文学  李艾儒

 

 

我初见她时,才十二岁。她走进班级的时候像突然降临的一道光。十来岁的她发育得早,少女的身形纤长细挑,一双长腿骨肉匀亭,腰肢纤细盈盈一握,长发如黑瀑直泄腰间,行走带风,顾盼生辉。她的眉目并不算太出挑,但下巴尖尖,眸子细长,是一张单看时寡淡到温柔的脸,却生生被她的气势带出一丝威仪来。

她穿着黑色的衬衫,越发显得人瘦。走进教室时,人已经相当多了,她停在门口打量了一下,直直走到倒数第三排,在我身边坐下了。

我不好意思直视她,埋着头翻看新发的书本。她利落地将书包塞进桌兜,把书本和文具盒拿出来,在桌面上摆成规矩的形状。然后单手撑腮,四下瞧了瞧,目光落在我身上,眯了眼睛露出一个十分爽直的笑来,道:“你好。”声音虽细但不软,是称得上好听的女声。

我忙道:“你好。”她随手摸来摆在桌面上的书,翻开第一页给我看:“这是我的名字,你叫我小绾也可以。”

我忙自我介绍,旋而疑道:“wan?是哪个字?”

她笑笑说:“绾发结君心。这是我的字——我自己随便取的。”

我对她的印象就是:强势,漂亮,还有点文艺的姑娘。

 

她很快便在学校里出了名。她人如其名,办事洒脱爽利,成绩一直是班里前几,深得老师欢心。第一堂语文课被老师点起来读课文,生生读成了一篇颂诗,被语文老师当场钦点成课代表,过了几日,又成了班长。

她个子高,又漂亮,这样的女孩子再加上优异的成绩和几个特长简直就成了众星捧月的对象。我是她的同桌,对她的事情知道的自然多些。开学没两个月,就有高年级的男生来向她告白了。

十几岁的孩子们都刚刚知晓男女之间原来还存在着除了友谊之外的感情。虽然他们还并不懂得其中的区别,但被告白的女孩子会通过“被喜欢”来知道自己的魅力,都少不了会暗自沾沾自喜。可她从不。她退还了情书和礼物,直截了当地拒绝追求者。有的人会就此打消念头,有的人会死缠烂打一段时日,她也不惧。时日久了,大家都知道有个女孩子盘靓条顺成绩好,但性子高冷,也少有人来撞南墙了。

那时我已算得上与她相熟,私下里悄悄问她的时候,她笑笑,说:“我不喜欢啊,当然就要利落地拒绝啦。”

我打趣她:“班长真的以身作则,好学生说不早恋就绝不早恋。”

她笑着拿肩膀撞了撞我:“拉倒吧你。”

她是个性格挺好的女孩子,够义气,心思正直而且纯善,对别人总是怀着善意。但某些时候也有点倔,比如过于正直使她不够圆滑,有时班里一些差生犯了事,想要求她帮忙隐瞒,她从来不会同意的。

她向来直来直去,有一说一。时间长了,她的异性缘反倒比同性缘要好些,大概是因为男孩子都很少认真计较她处事的强势,自己犯了错被她揭发也不会真的恼怒,但女孩大多嫉妒她受欢迎些,若再因为什么事同她吵过架,就更对她恨之入骨了。

她自己倒是有些男孩的性格,比如从不斤斤计较,前一天吵了嘴第二天就会忘,吵架对事不对人。班里人一边说着她脾气暴躁,一边有了困难还是第一时间去找她帮忙。小绾能帮则帮,甚少嫌麻烦推脱。她同时还被政教处那边的校领导熟识和信任,我常见她下课时几个办公室轮流跑,很忙。

不忙的时候,她会安静坐着,画画。她画画得很好,班里的黑板报渐渐地也被她包揽了。在中学女生都沉迷言情小说的时候,她也沉迷其中,但不是看,是写。

我有时看她写她的小说,她认真写作的时候,眼中流光溢彩,十分打动人。有时她给我看她的手稿,文笔远超同龄人。我叹道:“你又没谈过恋爱,怎么写出来的啊。”

她拍拍我的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她文风偏古,看得出读过不少诗书。我后来得知她最爱看的是《红楼》,还惊讶了一回,想说单看她的外貌气质,怎么着也得是《水浒》才符合吧。

我被她知道了这个念头,挨了一记爆栗。

她外表强势,风风火火,内心却藏了涓涓细流,在无人的时候悄悄流淌。

 

我第一次看出她和副班长晨之间的气氛不对劲时,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了。期间她还是老样子,被无数人喜欢和厌恶着,但她从来不受影响。成绩照样前三,老师照样喜欢,每天穿着不同的漂亮衣服,走在学校里都能收获不少眼球。

我头一次发现氛围不对,是在一个同学涛的生日会上。她、晨和我还有几个同学应邀,去为涛庆生。少年人在一起总是活力满满,吃蛋糕的时候几个人互相往对方脸上抹奶油,玩得不亦乐乎。最后大家力竭休战,纷纷去卫生间洗脸,我擦干了手往包厢走,进门的时候无意间回头,见她和晨两人一路说笑,晨拉住她,伸手帮她擦干净了颊边没洗干净的奶油。

不知是不是热的,她霞飞双颊,露出了我从未见过的、描述不清的笑容。

我突然想起班上曾经传过的流言。大抵也是关于她和晨的,左不过都是一些喜欢来喜欢去的事。但我并未在意过,这样的流言从来也没少过,男主角换了有十几个,小绾自己都不甚在意,久而久之,我也过耳即忘了。

晨也是个和小绾同样出色的少年。干净清秀,有微微的书卷气,比同年龄段的男孩稳重妥帖,数学特别好。两人并肩走过来的时候,甚是赏心悦目。我忽然想起那些流言,突然想要问问她。他俩走到我跟前,晨和我不算很熟,只是绅士地冲我笑笑,而小绾因着同我相熟,见我站在门口,过来挽我:“走吧,一起进去?”

晨为我俩打开门。她挽着我进去坐下了。

待散席的时候,我想要同她一起——我俩家在一个方向。她却对我笑笑,说:“我今晚去我外婆家睡,就不和你一路啦。到家记得告诉我,明天见。”

我点点头。晨替她背了包,两人一道走了。

 

我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晚间发消息问了她。

她犹豫了片刻,也没有拐弯抹角,爽快承认道:“对,我是有点喜欢他。”

她从来也不屑于说谎,喜欢就是喜欢了,哪用得着借口。我心里了然,问她:“那你们打算怎么办?你要和他谈恋爱么?”

她笑起来:“没打算啊,只是有些喜欢,我俩关系很纯的。估计也不会到早恋的地步,就做好朋友好啦。”

我说:“我感觉晨也喜欢你耶。”

她说:“我知道。我又不傻。”

我问:“那你俩相互喜欢为什么不谈恋爱啊?”

她道:“你妈妈没跟你说早恋不对的吗?有好感就有吧,谈恋爱就不对了啊。”

我扶额:“好吧好吧,大班长以身作则,我等佩服!”

她笑骂我:“去你的吧。”

 

班里喜欢晨的女孩也不少。人总是会喜欢优秀的人的,而优秀的人都互相喜欢。

她说喜欢但不越界,就真的做到了。平日里她和晨关系是密切了些,大多数时候都在讨论题目。她不追星,不追剧也不追番,和普通女孩子没有共同语言,但和晨聊题目能聊很久。小绾语文优秀,而晨数学厉害,两人很是互补。风言风语四起,她却不甚在意。

她一如既往,强势,正直,甚至有些死板。她管班级纪律甚至比班主任还严苛,不少同学对此都颇有微词。但虽然有点意见,但不妨碍班里每周都拿流动红旗。大多数同学平日遵纪守法,纪律管得严还是不严,其实并没怎么影响到他们。但总有不遵纪守法的,也痛恨小绾的人。

那女孩喜欢晨,嫉妒小绾。自己平日里总会犯些错处,叫人逮了,同小绾拌过好几次嘴。但通常都是她单方面吵,小绾懒得同她吵架。小绾素来心眼大,吵过就忘记了。

矛盾爆发的时候,已经临近中考了。大家都很忙,忙着结业,忙着成绩,忙着前程。成绩差的学生里,一部分人自知考不上高中的,提前便去了技校;另一部分人技校不想上,想拿个正儿八经的文凭,留在了学校里,但又不思进取,便屡屡生事。那女生早看小绾不爽,某日晚间不知中了什么毒,给小绾发消息,叫她“不要管那么多”,否则就“叫人打你”。

初中生里,总有些人,自认为社会,实际是中二病,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小绾忙着复习,没工夫搭理她,直接把威胁的话截了屏发给了班主任。班主任震怒,停了那女生两周的课。

女生不服,又没胆子出来面对面争个高下,只能搞些阴诡手段,开始在网络上造谣小绾和晨有染。我曾点进过她们的造谣贴里看过,语言低俗下流,意淫肮脏不堪,我甚至都没能看完。很难想象十几岁的孩子就能有这样肮脏龌龊的思想,还拿出来到网络上去宣之众人。

小绾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谣言已经愈演愈烈了。她就着我的手机看完了所有诋毁她和侮辱她的言论,脸上一丝表情也无。我小心觑着她的脸色,见她停顿了一分多钟,面无表情的把链接转发给班主任,然后把手机还给我,坐在那里没有说话。

我以为她会发怒的。她素来性子急脾气爆,从不憋着什么也不弯弯绕绕,极磊落光明的一个人。她坐在座位上,像往常那样拿出书本,翻开习题册,开始订正一道做错的几何题。长发从她肩头滑落,遮住了她的侧颜,我想安慰却不知怎么开口,一时十分沉默。

这时我听见啪嗒一声,有液体滴落在她的习题册上,把圆珠笔印晕染开了。她极快地用袖子擦去,低着头,连鼻子都没吸一声。

她和晨之间清清白白,最多只到了互相生了好感的地步,却叫一群怀着恶意的人去抹黑和侮辱她,彼时我们都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班主任更加震怒了。又过了两周,造谣的女生才回来上课,周一班会的时候,班主任让她当众读检讨,并向小绾道歉。

小绾默默地听完她的检讨,在她走过来打算道歉的时候,却举手要求发言。她站起来,居高临下瞧着那个女生,说:你不用道歉。

你不用道歉,我也不会原谅你。我会记得你做过的这件事,但却不一定记得你这个人。经历了这件事我也学会了很多,但你这个人我没必要再记得。你不用道歉了。

当着全班的面,她这段话说得掷地响亮。我仰头看着她,她脊背笔直,目光如炬,有光从她背后的窗子映出来,衬得她侧颜闪闪发亮,就像我最初见她,她走进教室,自带一身光芒。

 

你问我后来啊?后来……后来,小绾考上了不错的高中,也上了不错的大学。晨也是,他们最后确实在一起了,两个人一样的优秀。我如今甚少与她聊天,只有时看她的动态,言语和图片之中,她依旧正直善良,却比小时候潇洒多了。

她上台演出的时候众星捧月闪闪发亮,私下享受生活的时候极惬意舒适。她在培养很多兴趣爱好,才华慢慢凸显出来,让人不由得不敬佩。偶尔晒一晒她和晨的日常,他们感情很好,让人羡慕。

优秀的人会经过更多的风霜,可他们永远自带阳光。

她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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