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内某著名论坛上赫然登出“主题:文强二审终于交代了曾经睡过的十二位女星!内部绝密”,犹如一颗炸弹,石破天惊。
完全公开地点名道姓,毫无遮掩,十二位女星有老有少,都是演艺界最当红花魁。跟文强有这样一腿,而且被赤裸裸曝光于网络,简直要了她们的艺术生命。本人绝对不相信这是真的。只是奇怪该文刊出10天竟然不见十二钗一丁点反驳的动静,竟然没人出来讨清白,更没人寻死觅活讨说法。想必不是空穴来风啊,难道就这样默认了吗?搁我早崩溃了。倒退100年,遇上这样的事,即使上吊也无法洗刷羞辱。好在大家都赶上了新时代,许多事情见怪不怪了。
当然,如果此事当真,那么文强确实是死有余辜,就他个人而言文强艳福不浅,做鬼也风流一场。公安局局长睡女星,这好象是回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不由得让人想起苦命的周旋等女伶,到了新社会怎么还有此等劣性发生?
单就文强本人而言,消息果真出自文强之口,这样的男人实在不让人恭维。或两情相悦,或一夜情,巫山云雨,雾都情炮,原本幸福至极,美轮美奂,这是打死也不能说的事情,而且说出来一定能救自己的命吗?文强自己是必死之人,何必要拉上十几个女人垫背呢?这样的男人太叫人看不起了。真所谓得了便宜还卖乖!
估计个别女明星是不敢与文强对质的,因为各大宾馆饭店都有实时监控录像,是否曾经与文强独处,录像会说明一切。也许女星们的反击需要有一个时间差,即文强已二审待裁定死刑,文强被执行死刑后,无法对质才是有效出击的时间段。
关于文强十二钗的名字,本文绝对不敢照录,恐怕沾上麻烦,因为偶确实不辨真假,一律用XX来代替吧。不论真假,女星们还是有一万条理由来为自己的名誉拼死一战,与其被吐沫淹死,不如用法律换回尊严。
【附原文】
据网友爆料,文强为了在二审能免于死刑判罚,终于交代了不为人知的秘密,其中就有网上流传的与多名女星有染的事实!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被双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件便浮出了水面,尤其是文强与女明星的关系,倍受世人的关注与猜测。专政过别人的文强,正在经受着人民民主的专政。
文强说:“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他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但凡”说明了文强采花的普遍性。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粉墨登场前第一关首先要过的是文强的床,先让文强领略一下明星歌星的床上风光。
其实对于明星们背地里的那些事,人们心里最清楚不过。从人性的角度分析,在金钱面前,没有几个凡人能经得起考验的。有那么句话说得好:不是不背叛,是因为背叛的砝码不够。换句话说,不是不跟你上床,是因为你的钱不够。明星是人,是更大的俗人。
李宗盛的贵人歌有句经典歌词“那个有因才有果,全在一念间”。其实,我们没必要把罪过都推到文强身上。说句实在话:文强睡的是明星,明星睡的是金钱。他们各得其所。
文强亲口说出曾经睡过的12位明星。这12位明星有:林XX、黄XX、周X、田X、李X、张XX、谢X、张XX、高XX、蒋XX、周XX、蒋XX。
完整名单,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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