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小说抽屉 |
他把和万殊交往时手写的东西整理以后,出版了,书名叫《听你唱歌》,比上一本书还要轰动,他的身价更高了,林若手头也有一本,但书上没有任何批注,这本书是写给另一个女人看的,全世界只有那个女人才会真正读懂。
上一本无聊的书出版时,洪浩在等林若出差回来,在借万殊“打发”时间,看到林若在书上的批注时,洪浩几乎落泪;事隔四个月,这本洪浩用心写的书出版时,他却在等万殊。在与林若静如止水的生活中思念万殊。林若出差还会回来,但万殊呢?
每当华灯初上,洪浩就疯了似的,开车从武昌开始逐个扫荡迪厅。他知道万殊是属于这种地方的,他并不想找到万殊后会怎么样,甚至可能不会和她说话,他只想再看看这丫头是否还好,只想再听听她的歌,可惜,一切只是徒劳!
2001年的一月中旬,由于刚过完圣诞,迎完新千年,又接近新年了,城市里一直充满了节日的味道,洪浩把车开到了武昌郊区,一个人坐在车里抽烟,听音乐,他原来还计划过2001年1月1日,如果林若没什么反应,他就带万殊到黄鹤楼看烟花,结果忘了这一天的存在。直到今天才回过神,1月1日早就过了。他此时有了当初万殊说的那种感觉,“我不属于城市中的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人。”一个土生土长的武汉人竟会这么想!
在《听你唱歌》以后,洪浩成了一段时间来上报率最高的作家,关于他的过去,他的今天,他的家庭,他的女友,对他的预测,对他作品的分析,批判……接踵而来。洪浩也别戏称为风格转变最快的作家,从第一本书的市井、调侃到第二本书的浪漫、风尘,再到近期作品的消沉、颓废,让他拥有了一大批追随者。
对于这些,洪浩不屑一顾,这一点在众多人眼中是洪浩的一大卖点,冷傲,不可接触。而林若明白洪浩。她曾说过,不会因为自己的原因打破一切习惯,不管这个习惯对她还是否有用。而两人的感情走到了这一步,她认为没有必要再守什么规矩了。她打了洪浩电话,让他晚上九点整在汉口的“忘记他”这个酒吧见。这是两人才认识时常去的酒吧,但林若今天不是想叫洪浩出来追忆往事,都已没有任何意义了,还追忆什么呢?自己做了这么多,就是想挽回,到最后,竟是要自己亲手来撕毁仅剩的这一小部分!
十三
洪浩也猜到了几分林若的用意。九点差五分,他走进“忘记他”。
酒吧布局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洪浩在一个暗暗的角落找到了林若。
林若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等一下,九点了,我们先听一首歌。”“听什么呀,没兴趣,有什么事,说吧,大家都……”洪浩低头搅拌着咖啡说。
“不,你会喜欢听的。”
音乐响起,莫文蔚的《他不爱我》,低沉的声音,是万殊,洪浩没有抬头。找了她这么久,今天心情却是如此的平静,让洪浩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平静。她唱得比以前好了!两人没多说什么,静静地听万殊唱完整首歌,一直到掌声响起,一直到洪浩看见万殊甜甜地笑着,挽着肖曼的手走进后台。那眼神,就是当初看过洪浩的眼神,幸福而甜蜜!
“你以前不是向我打听肖曼吗?现在我想也不用我多说了。”
“你早知道了?”洪浩依旧平静地问林若,今晚无论林若说什么,他都是有准备的。
也还好他有准备。
“那晚我递手机给你,你接机后编借口出门,我就知道有问题了,你走后,我拨了你手机上的号码,得知是”夜猫“,就打了的跟去。我看见你和万殊在一起,从你们的眼神,我察觉到你们之间不简单。在那天之前我就知道,她和肖曼同居,这就叫天意吧,注定了你不能背叛我。后来我离开迪厅,导演了催你回家,急着接机,清晨巧遇万殊并送她回家,我这么做,第一是看你对我是否忠诚,你让我失望了;第二是可以接触一下万殊,看看她到底好在哪,并且告诫你,我是认识她的;第三,是因为我还爱你!我不想轻易退出!”
洪浩喝了一大口咖啡,笑了,“然后呢?”
“我一再想挽回,一再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在乎。但我从重庆回来,你的反应告诉我,我输了,所以才有我那天的举动。洪浩,你不懂,肖曼是我有意叫来的,巧的是你们非要在那天玩电话游戏,当时我就知道在这两个月都发生了什么,你和肖曼我都再了解不过了!”林若的语气很慢。
“原来你一直在看戏,你在一手导演这场戏,林若,你是不是太毒了?”洪浩看着眼前这个让自己傻傻用心等了近三年的女人,竟是这副嘴脸,笑了,心中流着泪笑了。
“不,我也是那天才知道万殊就是肖曼的同性爱人,我是真心爱你的!我一直在默默付出,我一直在静静守侯,我有什么错?我爱你有什么错?”
“错了,林若!”洪浩一把掀翻了咖啡杯,他的眼角余光看见两个人向他们走来。
“大作家,你好!还记得我吗?”肖曼站到桌前,“干什么?两口子生气了?”
“这也是你导演的?”洪浩冲着林若叫道,站起身,他看见了低头不语的万殊,“三个女人,不错!”转身离开“忘记他”。
“洪浩!”万殊追了出去,拦住洪浩正在启动的汽车,“听我说几句好吗?”
洪浩摇了摇头,依旧启动汽车,但万殊也没有让开。洪浩熄了灯,笑着从车里走出,“小姐,我没时间和你玩,我玩不起!行了吧!”
万殊木楞地看着洪浩,眼泪就这么从眼角滴下,“我也玩不起!如果你一开始就认真待我,而不是玩,我们今天会这样吗?如果你不是只当我是个情感宣泄场,而是像我爱你那样爱我,我们今天会这样吗?如果我不是只身到武汉,我不是只有18岁,没有丝毫安全感,我会去投靠曼姐吗?我要的是一种塌实,是我自己犯傻,和别人打什么赌,我输了!”
“说完了?请让道。”洪浩再次钻进车,然后冲进大街,冲上高速路飞奔,不要命的飞奔,但愿一切故事到此为止,他太累了!
半年来,他一直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自作聪明地周旋,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给了他不同的感受,组成了他的生活,甚至将他推向了事业的颠峰,但又怎样呢?这是不是就是“有得必有失”?可是自己又得到了什么?
洪浩一直以为自己不过是个小男人,只是爱写写东西,不过是个卖字的而已。他梦想的是有一天能有很多钱,让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好一点,两个人开心一点,所以会小心地呵护和林若的感情,直到他遇见万殊。这就叫命吧!他想,如果一切真如万殊刚才的假设,事情又会怎么样?如果一切真如林若的假设,事情又会怎样?只可惜,三个人都太天真了,爱情是两个人共同的事,哪容得半点假设?其实自己也在假设,也在一次又一次地拿三个人的感情作赌注。
以前,洪浩在写小说时会有意地向一个人偏心,将自己溶入其中,设身处地地想,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太自私了,在虚拟中自私,在现实中更自私!他曾经在听万殊唱《最熟悉的陌生人》时想那个人是谁,现在知道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就是自己;他曾经在与林若做爱时想了无数开头,却想不到过程,想不到结尾,现在知道了,上天给了爱情的开头,两个人共同创造了过程,但永远不会有结果;他曾经说“爱情没有背叛,只有变质”,他现在知道了,爱情是有背叛的!他至今仍深信,万殊和林若仍是爱自己,自己也是爱她们的,他们的爱情没有变质,哪怕是林若的手段阴险了些,哪怕是万殊和肖曼走到了一起,但他不能再接受任何一个人。他实在不想在纠缠下去了。
汽车没油了,停在了高速公路上。
十四
林若帮洪浩收拾了行李,送他上了回老家的火车。两人没有往日的站台泪别,彼此淡淡的一句“保重”胜过千言万语。
在初春的乡下,洪浩找到了在城市里十三楼想象以久的“新鲜”,他重视了自己,笑自己过去的幼稚,自以为是。市井文化,他无法适应,更无法带领,尽管他也很市井,他也很俗。“俗”是最复杂的一种生存状态,洪浩想,自己太薄弱了。
那一段感情就是最好的证明,自己还没“俗”到家。
在乡下的一年半,是洪浩最开心的日子,他曾想过,生命到此,足矣!
十五
洪浩带着他的新作《重拾》杀回武汉。
又是一阵轰动!
在一次江城作家聚会上,他见到了“八十年代新文化”代表,一位以一本大胆、直白的日记体散文集《我敢》而燥名的女作家。她当着记者面,递给洪浩一篇文章,是对洪浩第二本书《听你唱歌》的读后感,洋洋洒洒近万字,“你是个有心的作家!”洪浩笑着对她说。
这件事传为佳话。
夜深时,洪浩看了那本熟悉而又陌生的《我敢》,熟悉的是里面每一段字,他都有和作者一样深的感受,陌生的是故事已逝,物似人非,这,不过是本新书。
2001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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